正文 得食闲饭 — 第29节

正文 得食闲饭 — 第29节

静了片刻。

“你们家是什么情况你也知道,如果选她,你那些弟弟妹妹、继母、亲戚……她应付得来吗?你父亲已经对我释放过不认同她的信号,你应该明白,她不适合你的家庭,以后有得是苦头吃。”

许诺尔叹了口气:“你自己想想吧。”

听完,李均意沉默了会儿。

关于谢家的情况,她知道得很表面,大多是他愿意让她知道的东西。能说出这样的话,一是为了她自己的利益,这是主要原因。二是因为感同身受,作为朋友想要规劝一下,是好意,李均意明白。

他看着她,目光是悠远的,像是陷入了什么回忆里。

许诺尔不禁怀疑他刚刚根本没听自己说话。

他突然开口。

“你还记得自己第一个喜欢的人吗?”

一个不合时宜,也太过感性的问题。

他问得很清晰,也很笃定。许诺尔察觉到,这一刻的谢启是想要交流的,对他们而言,这种时刻很珍贵。契约关系的未婚夫妻,似乎是熟悉的,但事实上他们根本不清楚彼此的过去和悲喜。

她良久才点头:“记得。”

“也是女生吗?”

“当然。”这次的答案很笃定,“十三岁。当时我念的是女校,她是我的室长,睡我对床。在那时候,她还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跟她几乎无话不淡。她是我们班的班长,漂亮,优秀,上进,和善,人缘很好……她真完美。或许是对青春有滤镜吧,你懂的,活在回忆和遗憾里的人,永远完美。”

李均意又问:“怎么意识到自己喜欢上对方的,你还记得吗?”

他们对视着。

过了会儿,他发现许诺尔的目光变得模糊,悠远,甚至开始烟雨朦胧。他及时移开了自己的目光,没有触碰。

“记得。”她似乎很快就走出了那片烟雨,拨拨头发,“唉,其实很普通的,对我而言很难忘,可说出来,或许是烂大街的故事吧。”

“你说就是了。”

“嗯。我记得……”

“我记得那段时间我在跟她闹别扭。”

“因为那段时间她去帮老师准备文艺汇演了,总是没空跟我吃饭,我有点赌气,又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生气。我不知道怎么办,一开始只是幼稚地不理她,好几天不跟她讲话。后来一个下午,在宿舍午休的时候,她从我对床悄悄摸过来了,我当时没睡着,知道她过来了,但没说话。她戳了戳我的肩膀,我一下子坐起来,小声问她要做什么。宿舍里其他人还在睡,她突然拉起我的手,在我的手心里写了一个单词。我的英文名,noel。”

许诺尔只缓缓收紧了自己的手指,水晶指甲被藏进掌心里。

“我当时什么都忘了,只记得手心很痒,痒得我想哭。我看着她,想也没想就靠到她肩膀上了。然后我抱了她。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当时怕得要命。很多人形容自己爱上某人时都是温柔美好的,但我不一样,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在下坠,像掉进一个奇怪的世界里,我当时很害怕,觉得自己完蛋了。”

“今天想想……她的脸已经有些模糊了,可我一直记得那种感觉。”

“那以后遇到过很多人,但再也没有过那种感觉了,下坠的感觉。”

“别的就有些记不清了。其实这种事情,一个瞬间就够了,你知道的吧。反正我记得那个瞬间,永远记得。”

她讲得很认真,李均意也听得很认真。

这一晚的许诺尔没了平日里嘻嘻哈哈的样子,她变得柔软,变得真诚,透过脸上精致的妆容,李均意似乎看到了另一个截然不同的许诺尔。

他们相视而笑。

一趟不长的航程,两个早已告别青春的人凑在一起聊初恋,这场面很怪异。

他们本该是再也不相信爱情的那类人。两个被利益牵扯到一起的人,居然在聊有关爱的话题。他们所处的那个世界里,一切都可以明码标价,爱?初恋?真像个笑话。

“你呢?”许诺尔小声道,“讲讲你吧。”

我?

讲得清楚吗?那么长,那么乱。

他并不是善于向别人袒露内心的人。

思考时,右耳的刺痛感突然加剧,尖利的哨声突然在耳朵里炸开。

很响,他疼得皱起眉,按住耳朵。

那阵耳鸣中还有另一个声音,有些遥远,有些急切,像是呼唤。

“李、均、意——”

她的说话尾音总是上扬的,笑着的,带着一种蓬勃的生命力。

很温暖。

耳朵里奇怪的声音好像被她吼没了。

李均意按着耳朵,没忍住低头笑了笑。

他好像知道该怎么讲了。

一切,应该是从那里开始的。

part2

第27章

“李均意。”

……

“李均意。”

一开始他没反应过来这个名字,对方喊过第二遍后才意识到什么,慢悠悠回过头。

来人身着黑色长衫,佩罗马领。这是一个长相平平无奇的男人,相貌很不起眼,脸上最突出的特质是右眉尖上一道浅浅的疤。

这是他的养父,李初神父。

李均意低下头,小声叫了句:“父亲。”

他下意识藏了藏手里的东西。

“你还不习惯这个名字吗?”

他连忙道:“习惯的,我刚刚就是……没听见。”

“你不和大家一起做弥撒,在这里做什么?”

李均意吞吞吐吐的:“我……”

对方半蹲到他面前,问:“手里是什么?”

李均意目光有些闪躲,犹豫很久才摊开手给对方看。

他手心里是一只断翅的蝴蝶。灰白色,种类看起来很普通。

神父哦了声:“你不去做弥撒,在这里捉蝴蝶?”

他连忙站起来答:“我……我本来想去做弥撒的,但是我在路上捡到了这只蝴蝶,它飞不起来了。我在想……我能把它治好吗?”

神父观察过那只蝴蝶后,确认那已经是一只死蝶。

“不能。”他答,“它有它既定的结局,有些事是无法避免的。”

他看着手心里的蝴蝶,小声问:“主也不能让它好起来吗?”

其实他跟那位神秘的“主”也不太熟,可是来这里这段时间,从父亲的口中,他大概知道了,主是很厉害很厉害的存在,每个来教堂的人都要默念他的名字,呼唤他,尊敬他,有事相求时也会念着他的名字祈祷。

神父说:“主能让它在另一个世界里安息,你无法改变它的结局。”

他把那只蝴蝶“安葬”在教堂主殿外的草坪里。

后来每次路过那片草坪,李均意总会想死那只断翅的蝴蝶。那只蝴蝶让他第一次思考有关死亡和永恒的问题,那或许是他后来迷恋上标本的由来。

那是被神父领养的第一个年头。他从孤儿院被收养,有了一个家,一个不太熟悉新的名字,和一个有些陌生的父亲。

小时候的李均意固执地把自己居住的那个小教堂当作家,把神父当成父亲,把来教堂的那些信徒当成自己家的客人。可长大一些他才明白,教堂其实不能算作他的家,教堂是所有教徒的家。神父不是他的父亲,他甚至不能叫对方爸爸,每次试图这样称呼时,神父总是会严肃地训斥他。

“我不是你爸爸,你只有一个父,天主是你唯一的父亲。”神父说,“是主指引我找到你,把你带到这里,我只是在代替他养育你。”

李均意有些茫然:“那我怎么称呼您呢?”

神父道:“和别人一样就好。”

和大家一样,称呼他李神父?

离开孤儿院前,院长说了,以后神父就是你爸爸,你要尊敬他,把他当作亲生父亲看待,他是你最亲的人。

既然是最亲的人,为什么不能用爸爸这样的称呼?他为什么要和别人一样叫自己的爸爸李神父?

六岁的李均意不明白为什么。

想来想去,他最后试探着换了一个称呼:“父亲。”没有爸爸那么日常随意,更生疏,也更正式些。

神父没有应过,但也没有再训斥他,沉默着接受了这个叫法。李均意觉得神父应该是看出了他的小心翼翼,无奈之下才接受的。

他们的住所紧邻教堂,是教区提供的地方,房间只有几平米,住两个人也很勉强,在当地这种屋被叫做鸽子笼。房间很小,他甚至没办法拥有一个自己的房间,但李均意对自己的生活很知足。能够碰到一个不错的养父,有一个睡觉的地方,可以和普通孩子一样去学校上学,这对他来说已经是美梦一般的生活了。

有时候李均意会觉得,神父于他而言不像亲人,更像老师。神父对自己既不慈爱也不生疏,永远是平静又从容的。

李均意在一天天中的相处中终于确定了一件事,神父确实没有把他当成儿子,他对神父而言没那么特别。神父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他对来忏悔的人、对来做弥撒的人、对路边的流浪狗流浪猫态度没任何不同。他看人永远是那样的,礼貌,温和,冷淡,掺杂几分漠然和悲悯。被他打量时,李均意总会觉得自己在被一个站在云端的人凝视,他的目光空旷而遥远,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

李均意。神父习惯连名带姓地喊他,没有叫过他均意,也没有叫过他的英文名。

他偶尔会因为这样的家庭关系沮丧。

可是还能奢求什么?至少他已经有了一个“家”。

在他上小学那段时光,神父一直很忙。讲道,聚会祈祷,主持弥撒,准备节日,行圣事,组织义工活动……他管理着整个教堂的大小事宜,似乎永远都没有休息日。

神父外出的时候,他会一个人待在那个鸽子笼里看书,或者在墙上那块小黑板上写写画画。

他的第一本《圣经》是中英文双语版本,神父送他的礼物。因为是父亲的礼物,李均意格外珍惜那本书,时不时就翻看几页,爱不释手。

神父某天看见他在翻看那本书,随口问了一句,看到哪里了。

李均意答他,看完了。

神父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李均意,不要撒谎。才两周,你看完了《圣经》?

那么厚,那么晦涩的一本书,他怎么可能看得完?

李均意愣了会儿,很小声地答,真的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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