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你打工做皇帝养我啊 — 第60节

正文 你打工做皇帝养我啊 — 第60节

方才那人十分惊讶,说道:“太子殿下竟然已经二十五了?那我怎么前一阵子还听人说他尚未成亲呢?”

他说了这句话,倒听见旁边有个人笑了一声,大堂中的众人都回头望去,原来是一位文士打扮的中年人。

那人道:“殿下就是一直没有成婚,应该是眼光高吧,总是没有他中意的人选,所以到现在无论是妻是妾都没有。”

他一口官话十分流利,一听便知乃是京城人士:“在下刚从京城过来,这事也略知道些。太子殿下一直没有中意的贵女,弄得在大皇子成亲后,底下的三皇子、五皇子本来也到了适婚年龄,却因为兄长没有成亲,一直耽搁着。”

“直到今年,太子殿下说了请各位兄弟不必等他,自行婚娶,宗人府那边才刚刚把三皇子和五皇子的婚事提上日程了。”

众人听了纷纷说道:“原来如此。”

由于兰奕臻治下清明,在民间的评价一向很好,大家听了这话,也都感叹他定是因为勤于政事,不贪图享乐,才会无心琢磨这些。

倒是那个从京城来的文士摇了摇头,说:“太子殿下仿佛一向是这样的性子,听说除了对他从小亲自带大的七殿下格外宠爱之外,待别人都是淡淡的十分疏离。”

那汉子听见“七殿下”三个字,双眼就是一亮,说道:“七殿下?你说的可是七皇子兰奕欢?”

文士道:“能跟在太子殿下身边长大的,还有第二个人不成?”

汉子听了,便哈哈大笑起来,说道:“老哥,我不如你那样清楚皇家的事,但若是提到七殿下,那倒是确实仁义善良,风度过人,没人见了不说一个‘好’字的。”

听他这样说,有人便问道:“这位大哥,听你的意思,倒好像见过七殿下似的。”

那汉子说道:“我没有这个福气。但说来算是有缘,去年我的家乡水灾,家中老父老母被困在了房中难以逃生,眼看水都要淹过床了,正多亏一位少年进去,把他们两个背了出来。又带着乡亲们随他一路寻找,救出了村里许多人。”

文士道:“你的家乡莫不是周阴县?去年的大水,我在邻城都有所耳闻了。”

汉子一拍大腿,道:“可不是嘛!当时村里的人都慌了,四处胡乱奔逃,要不是有那名少年指挥疏散,只怕要多死不少人。”

“当时,大家只当他是过路的游子,死里逃生之后,原本还想着要如何报答人家,却没想到再去找人时,发现他救完了人就不辞而别了。”

有心急的便问:“难道你说的这位就是七殿下?那你又如何知道他的身份?”

那汉子笑道:“别急啊,我还没说完呢。因为他走之后第二天,便有上头州府里的官差到了,说是奉了七殿下的命令,给大伙送各种赈灾的物资呢!再一听他们的形容,嗐,这七殿下,正是那位亲自救人的公子!”

周围的人听着他的讲述,都纷纷赞道:“好胸襟,好气度,没想到皇宫之中,竟能养出这样的一身的侠士气度。”

听得此言,那汉子也跟着笑了起来,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他左右顾盼,无意中发现旁边有位少年一直半低着头坐在那里,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见自己刚才讲话,于是顺手在对方肩头一拍,说道:

“小兄弟,你说,这七殿下是不是潇洒仗义,令人敬佩?”

那少年被他问得一怔,随即仿佛因为什么事情忍俊不禁一样,抿了抿唇角,笑着说道:“还行吧。”

没有听到想象中的赞叹和称颂,这汉子还有点不满足,转头刚要说什么,却猛然看见了对方的相貌,不禁怔了一怔。

他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像是也刚从雨中来,微微凌乱的发丝带了几分湿意垂在颊侧,身上的白衣却已经在炉子旁边烤干了,半敞着怀松松垮垮地披在身上。

拥挤的客栈,狼狈的雨夜,这个人身上却透出一种骨子里的慵懒和随意,掉了漆的木头椅子被他这样一靠,竟也好像金堂玉马般的华贵起来了。

他身边那盏油灯已经爆了几次灯花,他也不去拨一拨,一任昏暗而微弱的火光将那张精致无伦的年轻面容映得忽明忽暗,唯有一双清眸如秋水潋滟,澄净分明,一双长眉如描如裁,飞扬入鬓。

言辞未及之处,唯动人心魄而已。

那汉子生平未曾见过这般人物,一时为之震撼,连自己要说什么都忘了,只是不敢冒犯。

于是他干巴巴地笑了笑,很不好意思地讪讪把手从对方的肩膀上拿了下去。

这少年,自然正是长大之后的兰奕欢了。

他自从可以出宫之后,这些年就逐渐盘下了一些铺子,做点小生意,亦借机安排他离开皇宫的种种计划。

这回,是因太子的生日马上就要到了,兰奕欢才匆匆赶回京城,从此处过路。

不过他会在这里耽搁,倒不单纯是为了躲雨,而是发现了一样感兴趣的东西。

此时,与那名汉子说完话之后,兰奕欢目光一转,将视线角落处的一对父女身上。

那名父亲看上去四五十岁的年纪,女儿比兰奕欢大一些,一身紫衣,眉目颇见英气,两人都是利落的束袖短打装束,显然都是习武之人。

只是年长者面色不好,似乎有伤病在身。

他们也听到了刚才那些客人们的谈论,紫衣姑娘扶住父亲的手臂,小声说道:“爹,您听见了吗?要不然咱们去了京城,试试看能不能见到这位七皇子……”

她的父亲冷笑了一声,却不以为然:“传闻大多数是言过其实,你什么时候看到那些权贵真能长了良心了?再说了,我能不能活着到京城,还是不一定的事呢。”

他说着就捂住嘴咳嗽起来,放下手时,竟是满掌的鲜血,低声道:“露儿,你还是快走吧,不要管我了。爹一把年纪了,本来也没几年可活,你能脱身跟你师兄他们汇合,我也就放心了。”

紫衣女子摇了摇头,红着眼圈说道:“爹不走,我也不走。”

兰奕欢的位置听不清两人的具体谈话内容,他只是在端详紫衣姑娘头上那根红宝石的钗子。

红宝石在灯下熠熠生辉,色泽极艳极正,一眼看去煞是夺目。

兰奕欢若有所思地看了一会,突然将扣在桌子上的手翻掌摊开。

赫然,他的掌心中露出了一枚红宝石的扳指,无论是材质、配色还是风格,竟然都与紫衣姑娘头上那支十分相似。

而这枚扳指,正是兰奕欢当年在护国寺时,从那具救了他的白骨旁边捡到的。

他被和尚追杀,差点从高崖上掉下去,多亏被白骨钩住了衣服,方才捡回一条命,兰奕欢当时便说,要让那具白骨入土为安。

他言出必行,回宫之后就把这件事跟太子说了,也兑现了承诺。

只是唯有一点,他始终没有找到这具无名尸体的身份,也就不能立碑。

兰奕欢觉得有些遗憾,这些年一直把这枚扳指放在随身的荷包里带着,希望能够找到来历,没想到这回就无意中看见了跟它十分相似的簪子。

他刚才本想上去跟紫衣姑娘搭讪几句,套一套这簪子的来历的,但刚刚打算靠近,对方就目光警惕地看了过来,神色十分紧张。

兰奕欢甚至还隐约闻见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于是,他若无其事地脚步一转,从前面的柜台上拿了个果子,跟店小二说了句“记账”,一边咬一边又回自己的位置坐下了。

这两个人准是遇上了什么麻烦,兰奕欢打算静观其变。

人们又闲话着坐了一会,身上的湿衣逐渐烤干,夜也渐渐深了,困意袭来,谈话的声音变得越来越低。

就在这时,外面的大雨中却蓦地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

别的人尚且没什么太大反应,那对父女的表情却是同时一紧。

马蹄声渐近,其中更伴随着一些嘈杂人语,父亲侧头倾听片刻,然后低声对女儿说道:“是那群人又追过来了,你快找地方躲起来,一有机会,立刻就走!”

紫衣姑娘道:“我怎能自己走!”

两人又争执了几句,父亲知道,只怕他无论怎么说,女儿也不会独自逃生,想了想一咬牙,硬撑着身子站了起来。

他咳嗽一声,对着周围的人先是团团作了个揖,这才说道:“各位,今日我父女是来这里避难的。”

“就在前些日子,我们在酒楼里好端端地吃饭,就有一伙人过来对我女儿欲行非礼,老夫一时生气,便与他们冲突起来,打伤了带头的那个公子哥。从此以后,便开始被他们四处追杀,狼狈不堪。”

他说着又不禁咳嗽起来,再加上那番话,看上去当真十分落魄可怜。

“眼下我们父女已经走投无路,只能藏在这里避一避风头,还望各位高抬贵手,一会若有人问,就说没见过我们。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他语气急促地说完了这番话之后,也顾不得等待其他人是个什么反应,就和女儿一同躲入了侧门处放菜的菜窖里面,留下外面的人们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几乎是两人刚进去,门就被推开了,外面的寒气夹杂着雨丝飘了进来。

——一伙腰间佩刀的人气势汹汹地冲了进来。

客栈里顿时尖叫声一片,不少客人慌乱地站起身。

那伙人却连话都不说,锐利的目光一一扫过在场诸人的面孔,然后又将几名老者和女子揪起来,盯着他们的脸辨认,发现不是要找的人之后便一把推开。

那为首的人脸上有一道刀疤,瞧起来凶神恶煞的,只见他取出一幅画,大声问道:“你们可曾见过上面的老头和女子?见过的快说!”

在场一时没人说话,短暂的寂静之后,之前说话那名汉子才道:“不曾见过。”

刀疤男冷笑一声,道:“不曾见过?好,那就搜!只要是相像的都带走,检查他们有没有易容。我就不信,这两个人还能飞了不成?”

这些人的行事作风异常蛮横,刀疤男说完话之后,竟然当真一个个搜查起来,全不把在场的这么多人放在眼里。

正搜着,一个瘦小的男子高声说道:“别搜了,他们两个刚才还在这里,现在躲在旁边的菜窖里面了。我们其他的人都不认识他们,也跟他们没有关系。”

他说完话之后,看到有人对自己怒目而视,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小声道:“说不定那两个才不是好人呢!我跟他们无亲无故,凭什么也要替他们保守秘密?”

有了此人的告密,很快,那对父女就被揪了出来。

刀疤男看着他们冷笑道:“韩镖头,你也算是个人物,干什么藏头露尾地在这里当缩头乌龟呢?你的那些弟子已经被我们带走了,你也别等着他们会来救你,倒不如跟着一起去团聚吧!”

韩镖头气得浑身哆嗦,说道:“你们,你们还有没有王法了?”

“王法?不好意思,我们就是王法。”

刀疤男道:“你也不能怪我们,怪只能怪你不长眼,竟然敢打伤了我们家公子。我们齐……咳,我们家公子的身份,你怕是这辈子都想不到,更加惹不起!”

说完之后,他将手一挥,说道:“带走!”

其他人便都应声过去,要将这对父女给抓走。

韩镖头一开始闭目不动,等到几个人走到身侧的时候,他突然一跃而起,两拳同时挥出,又快又狠地分别砸到了最前面两人的脸上,同时厉声道:“露儿,快跑!”

那两人吃痛,同时惨叫后退,刀疤男大怒,喊道:“老头不用留活口,杀了老头!”

他说罢,后面一个人冲过去,举刀就砍。

旁边的人尽皆失色,眼看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要血溅当场,紫衣姑娘连忙扑倒在父亲身上,凄厉地大喊了一声:“爹!”

眼看刀锋落下。

她以为,下一刻死亡就会降临。

然而——

什么都没有发生。

“叮”的一声轻响,刀在半空停住了。

紫衣姑娘抬起头来,看见一截在空中拂荡的白色锦袖。

袖口处露出来的,是一只修长而白皙的手,手中拈着一只酒盏,那清瘦分明的腕骨,淡青微凸的血管,以及手指微屈的弧度,无不带着一种赏心悦目的风流雅致之感。

但酒盏的杯口处,却轻描淡写地挡着那炳刀,刀刃嵌进酒盏半寸,寒光凛凛,又是种惊心动魄的暗潮涌动。

矛盾。

神秘。

人们看清了那个挡刀少年的脸。

……还有美丽。

兰奕欢拿着那只酒盏,可惜的看着泼洒在地上的酒液,叹气说:“唉,歹毒,歹毒,光天化夜,朗朗乾坤,竟然连想喝口水酒都会被人一刀砍在杯子上……”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