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愛得刻骨銘心 — 二

正文 愛得刻骨銘心 — 二

她的名字是康海伦,是我唯一的朋友。

很多人都自以为是我的「朋友」,我也不否认,因为否认是很累的事。

如果我说「你不算朋友」,对方很可能会恼怒,可能会质问:「那你到底把我当成甚麽?」也可能冷笑着说:「哼!我明白了,我没资格当你黎大少的朋友。」因而产生背叛感,即使我并没有做出甚麽背叛的事。如果要将那个不算朋友也没有背叛的问题解释清楚,就很累。

也许否认本身就是一种背叛行为吧?就像有人说:「不是朋友,就是敌人。」

因此我不否认。

不否认也无所谓,因为「朋友」的定义是很广泛的,从生死之交一直到「观众朋友」,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可以叫一声朋友。最近很多人喜欢把路边的流浪汉叫作「街友」,如果那也算朋友的一种,就没有谁不是朋友了。

但我心中唯一不能背叛的朋友,只有康海伦一个。

我们从幼稚园就在一起了,两家人是世交,住得又近。我一直认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彼此都是唯一。

也许我太天真了。

康海伦是个非常………我想用「独特」来形容她,但我觉得「独特」这两个字并不足以形容她的独特,却又找不出其他词汇。因此我学习许多外语,希望找到能形容她的语言。

如果光看她的五官,也称得上大美女了,但那张脸实在太有个性,以至於不会让人联想到美女这个词。

她的体态也美,一米七五的身高,比例相当匀称,虽然不是特别爱运动却十分健康,灵活地像只猴子。

她还是个极端聪明的人,一天到晚翘课,即使来上学也只是睡觉或吃零食,但只要卯起来K一整天书就能抵过普通人苦读两个月。她整个高中成绩都是吊车尾,最後却考上一流大学,联考前一天居然还通宵打麻将。

除了智商高体能好,她还弹得一手好吉他。

这个美丽又聪明的女孩,却无可救药地窝藏着男人的灵魂。

她不喜欢我叫她「海伦」,嫌自己的名字太娘,所以我都叫她「小海」。

我很早就知道她是同性恋,她自己却很晚才发现。记得是国二那年的事。

那时候我们都很爱打撞球,一下课就跑去学校附近的撞球店报到。其实我家里就有撞球间,不过在外面打球的气氛完全不同,那是一种社交场所,是青少年特有的社交方式。

表面上每一桌都各打各的,实际上这些青少年随时留意别桌发生的事。谁是高手、谁是哪个学校的、谁的马子很正、原来那个谁也会抽菸………这些事不需要用语言沟通,常去打球的都一清二楚。

那天,我和小海也是穿着制服就上撞球店,一边叼着菸一边架着球杆瞄准,呈现标准「不良少年」姿态。这时隔壁桌来了一对男女,是高中生。我用不良少年的标准反应对小海使个眼色。

「干嘛?」

「看那边。」

「看甚麽?」

「那马子好正。」

「无聊。」

小海继续低头打球。她这杆打得很顺,已经连续进球十几颗了。

「你不要故意干扰我唷!这盘你输定了!」说着又击出一球,又进袋。

我故意假装没看见,屁股顶着球桌面向隔壁桌,盯着隔壁桌的高中女生。也许我的视线太过嚣张,高中男生表达了我预料的不爽。

「喂!小鬼,你在看啥小?」

这就是信号,是开启另一种社交行动的信号。就像雄鹿为了争夺配偶,会向另一只侵入地盘的雄鹿展现牠华丽的鹿角,高中生也挺起胸膛让我看清楚他的高中校徽。不过这招对我无效,我小学六年级的身高就已经超过很多高中生了。

「我在看她打球啊。你马子好像打得比你好喔!」

「干你屁事!」

我无视於对方,走到高中女生身旁说:「学姊,你教我打球好不好?」

女孩子笑着说:「你回去陪你女朋友啦!」

那样的笑容被我解读为「快来泡我」,而我的解读正确率通常很高。我开始跟她打情骂俏。

高中生火冒三丈,大声呛道:「干!你找死!」立刻冲到我面前。

比我矮一个头的瘦弱高中生即使气势汹汹,在这麽近的距离仰着头发怒,却也显得滑稽。我估计他不敢真的动手。

「这麽怒干嘛?你是想欺负国中生,还是想被国中生欺负?跟我打架你会很惨喔!我叫黎少白,上个月你们学校有人被我扁到拉屎,没听说吗?」

高中生眼睛瞪得好大,一付「原来是你」的觉悟模样,渐渐把球杆放下。

「不然这样,咱们公平点,你去跟我马子挑一杆,你赢的话就把这个带走。」

我将一叠千元大钞扔在桌上,大约两万多块的样子,我也没数。

「要是输了,你马子就归我,公平吧?不要跟人家说我欺负你唷!」

「为甚麽不是你跟我挑杆?」

「因为我要跟她交朋友,没空打球啊!而且你的技术太烂没资格跟我打。」

我顺理成章的将手搭在高中女生肩上,女孩笑着说:「你好贱喔,把我当奖品。」

「美女才有资格当奖品啊!」

小海握着球杆盯着我瞧,脸上冷冷的没表情。我知道她不会拒绝。

高中生望着桌上一堆钞票,似乎相当犹豫。我补上一句:「要是不敢跟我马子挑杆,以後就乖乖当缩头乌龟,不要再来这儿打球了。」

高中生在极度愤怒中接受挑战。

打的是「九号球」,比九局。过程中我完全没注意球赛,专心和高中女生调情。比赛结束的时候她已经坐在我大腿上,和我喝同一杯冰红茶。

我之所以不关心球赛,是因为小海不可能输的。

高中生看着夸张的比数(5:0),脸上堆满了愤恨与沮丧。女孩笑得好开心,对小海说:「美眉你真是超强的,改天你教我打球吧!」

小海没理她,自顾自地收球杆,低着头说:「玩够了,走吧!」

刚出店门口高中女孩就追上来,在我手里塞一张纸条。

我和她走在河堤上,那是回家必经之路。我停下脚步坐在堤岸的斜坡上,小海站在我後方。

「你生气了?」我回头,她还是一样面无表情。

「没有啊。」

「明明就生气了。一路上脸这麽臭,到底是甚麽意思嘛?」

小海双手交叉胸前,在我的注视下,脸上渐渐出现气鼓鼓的表情。我本来想说你嘟嘴的样子还挺可爱的,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

「说嘛,不说出来会内伤唷!」

我朝她扔出一支香菸,但她没接。

「你干嘛说我是你马子?」

「原来是这个呀!开个玩笑何必这麽认真。而且我又不是第一次这样说。」

「以後不准你再开这种玩笑!」

我的倔将脾气忽然发作,冷冷答道:「我爱怎麽说是我的自由,你不想承认也可以否认啊!下午在撞球店你为甚麽不否认?说啊,为甚麽?」

「你自己知道。」

「怕我没面子吗?不必顾我的面子,我面子大得很。就算你不当我的女朋友也有很多人抢着当!哼!以前人家说你是我马子你还不是很高兴………」

忽然一道强劲的撞击力撞在我的肩膀,将我整个人踢翻了,差点滚到河堤下面。

小海气得整个人发抖。

我爬起来,坐好,没有还手,但心里升起一股奇妙的冲动。

「康海伦,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我们…………」

「不要再说了!!」

又是一脚踢来。我没有闪躲,让她尽情地又踢又揍,直到鼻青脸肿滚到河堤下面的草丛里。

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她一点也不想当我的女朋友,她不是那种可以被当成女朋友的人。不过知道和觉悟往往有段距离,被她这样痛殴一顿似乎有一种安心感,觉得只要将她放在正确的位置就永远不会失去她。

我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爬上河堤。

小海坐在地上,将脸埋在并拢的膝盖。我知道她哭了。我摸摸她的头说:「别哭了,我没那麽容易被打死。如果你还是不爽可以继续揍我。」

她没抬头,带着哭嗓说:「我警告你,下次再说那种话我真的会杀了你。」

「好啦!以後不会再说了,不要生气好不好?我们去看电影,今天《回到未来》上映了唷!」

虽然已经相隔许多年,但那天堤岸边的风景,那夕阳,依然记忆如新。那是小海唯一一次揍我,好像生命中的某个开关,将整个人生切换到另一种型态。

如果那时小海没揍我,让我把话说完,今天又会是如何呢?我当时究竟会说出甚麽话呢?也许永远不会知道。

高中毕业时我才得知小海不是她父母的亲生女儿。她决定自立自强,不再回到那个家。

她住在学校宿舍,靠打工赚学费,虽然在国际数学竞赛得到奖学金,但手头还是经常拮据。我好几次提到要资助她,她总是笑着说不必,只要一起出去玩的时候你买单就好了。

那时我在南部服兵役,分发到野战部队,只要放假都会回台北找她,可是假实在太少了。小海经常写信给我,告诉我打工的事,学校的事,交了哪些朋友,那些课被当了,连生理期规不规律都逐一向我报告。

上大学以後小海似乎有些改变。虽然还是一样不用功,总是考前临时抱佛脚,成绩也都是低空飞过,但不像以前那麽「野」了。也许是因为经济独立吧?毕竟要全盘负责自己的生活,某种程度上总得安分守己些。不过,在那「某种程度」以下,她也有另一种改变。

自从国二那次事件後,小海渐渐不再隐藏自己的性倾向。起初她会带着男装到学校,一放学就去厕所把女生制服换下来,到後来她在学校里也穿男生制服、上男厕,弄到父母都被叫来学校「恳谈」。有一段时间她真的很辛苦,别人的眼光、家人的眼光,这些都无法完全忽视,几乎令她窒息。因此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她必须以夸张的方式表现自己才能得到平衡,这种方式就是和我一起「泡妞」。

上高中以後,周遭的压力稍微舒缓了,不再需要以「不良少年」的姿态去抵抗,但小海从我这里模仿到的「花花公子」形象却也逐渐成形。我们经常流连在舞厅、溜冰场、保龄球馆,甚至连只招待成年人的酒吧也是我们泡妞的场所。我们两人一组,专找成对的美女搭讪,凭着出色的外貌和风趣机伶的谈吐,着实掳获许多女孩子的心和肉体。小海似乎渐渐确认这才是最理想的男性形象,在每一次的泡妞行动中逐渐把自己确立为一个男人。

上大学後我不在她的身边,泡妞二人组解散了,但她也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小男生」,举止言谈愈来愈潇洒豪迈,简直就像另一个我似的。

我无法向她澄清这不是真实的我,毕竟我们都还是正在成长的孩子,一点一滴型塑自己,造就自己的品质。我担心她这样下去会成为一个无法去「爱」的人,这是我无法给她的。

可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小海并没有丧失爱的能力。在那个晴朗的夏日午後,小海见到姜佩的第一眼,我就知道她爱上了。

姜佩,这个倒行逆施的女人,让康海伦二十一年来的人生就此陷落。

我很难说清楚当时的感觉,是後悔吗?

或许不该後悔,毕竟能够痛快淋漓爱一场也是幸福的,总比不死不活、随波逐流好多了。

那天我泡在海水里随波逐流,远远望着她俩抱在一起,心中五味杂陈。我当然可以冲上前大骂「不准碰我马子」之类的蠢话,但这样做一点意义也没有,爱上了就是爱上了。小海这辈子第一次的恋爱,我该怎麽迎接呢?

想着想着,我不禁狂笑起来。我也不晓得自己为甚麽笑,只觉得胸中满溢的情绪如果不用大笑来发泄,就只能大哭了。

我的笑,惹起附近几个正准备冲浪的比基尼辣妹的注意。她们好奇地观察我,又被我解读出「快来泡我」的讯号。我顺势跟一群辣妹交际起来,将自己取悦女性的才能彻底贡献给大家,即使这群人完全没有任何值得我贡献的理由。

说她们是「庸脂俗粉」似乎太恶劣了,然而要在那片偌大的海滩上找寻值得取悦的人,也就只有两个而已。望着两人,我卑微地希望自己的所作所为也算得上一种贡献。

小海打从一开始就非常激动,标准的一见锺情,站在她身边几乎能隔着皮肉听见胸腔里的心脏狂跳。平常她不是容易脸红的人,即使喝了酒,但那天她脸上的红晕始终退不去,我好几次都看呆了,她却没发现──她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姜佩一个人身上。

姜佩又是怎麽想呢?她喜欢小海吗?

姜佩是我看不穿的人,我无法解读她的讯号,唯一能确定的是──她是个危险的女人。

我和她相遇在柏青哥店。

柏青哥(パチンコ)是一种日本传来的钢珠游戏,藉由投入钢珠的随机滚动产生更多钢珠,得到的钢珠可以兑换奖品。由於带有赌博性质,政府规定不可以直接在店内拿钢珠换钱,因此店家往往在隔壁另外开一间店铺,专门收买客人赢得的奖品,其实等於变相赌博。

这种游戏在台湾曾经风行一时,现在已经不流行了,只有无聊的家庭主妇和无业游民会流连其中。

我不是去玩柏青哥的。那家店後方的办公室里有秘密通道,通往地下室的赌场。为了避免查缉只招待熟客,像我这种富家少爷是相当受欢迎的,但一般人即使天天上柏青哥店也永远不会发现脚底下另有玄机。

那里才是真正的赌博,输赢动辄上百万,有人甚至在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我偶尔会去这种地方消耗多余的金钱。

那天,我输光身上所有的钱,离开时穿越柏青哥店,注意到正在玩柏青哥的姜佩。

她独自一人缩在椅子上,瘦瘦小小的身躯好像猫咪似的,在巨大的机台前显得好孤单。

赌徒也有各式各样。有的杀气腾腾彷佛连命都可以拿来下注;有的胸有成竹,一付胜券在握的模样;也有赌得可怜兮兮,决定只要下一把能翻本就从此戒赌;还有根本不在乎输赢,纯粹找刺激找乐子。我属於最後一种。

姜佩呢?我看不透她。在我眼中,她只是孤零零坐在机台前发呆。

她一只脚脱了鞋踩在椅子上,膝盖托着下巴,偶尔慵懒地吞吐菸雾。由於大腿挤压胸部,巨乳从洋装的宽袖口露出一大包,看得出没穿内衣。这风景不只有我注意到了,旁边两个小混混也注意到了。

说他们是小混混,其实两个年纪都不算小。正因为年纪一大把了还模仿年轻人的打扮,更让人觉得是小混混。

混混甲上前笑着问:「小美眉,一个人啊?」

如果连一看就知道的事也要问,就不必浪费时间回答了。果然,姜佩完全没反应。

混混乙接着又说:「我们去唱歌好不好?交个朋友嘛!」

两个人说相声似的你一言我一语,姜佩彷佛石膏像纹风不动,任由手上的菸灰愈烧愈长。

「美眉,菸快烧完了,我帮你再点一根,OK?」

混混甲正打算拿走姜佩手里的菸,没想到姜佩突然爆炸,大喊──

「烦不烦啊!一直吵一直吵一直吵吵个不停,吵得我头都快爆了!要爆了知不知道?啊啊啊……烦死了烦死了烦死了烦烦烦烦烦!」

「我们只是想交个朋友………」

「滚啦!」

混混甲恼羞成怒,顿时板起了脸:

「干!跩屁阿!看你奶大才跟你交朋友,操你妈的给脸不要脸!」

混混乙陪笑说:「别吵别吵,大家都不要生气,喏,唱歌我请客总行了吧?」说着就伸手去搭姜佩的肩。忽然听见一声惨叫,混混乙摀住一只眼睛在地上打滚。

原来姜佩拿燃烧中的香菸插人眼球。

混混甲立刻端起铁椅子。

我不能再观望下去了。

就在我痛打两个混混的时候,一名身穿白色西装、桃红色领带、人高马大的胖子排开围观的店员们,站到我面前。

「够了。」

低沉厚实的嗓音,不怒自威。这人是附近有名的黑帮份子,许多店家都受到他的「照顾」。

我没理他,继续使用皮鞋尖招呼小混混的头。两个混混都已经躺在地上了,其中一个因为惊吓过度而尿失禁,也就是躺在自己的尿里。

「你听不懂我说的话是不是?我说,够了!」

黑道胖子的声音更加低沉。

看着脚下的小混混开始哭泣,我也觉得似乎够了,於是抬起双手耸耸肩,冲胖子一笑。

不见姜佩的人影,大概趁打斗中开溜了吧。

「看在没砸坏机台的份上,这次就算了。下次你敢在我地盘闹事我一定揍死你。」

胖子叫人赶快把两个倒楣鬼拖出去。我整理一下仪容,梳梳头发,检查皮鞋有没有踢坏。

「没事我先走啦!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等一下。」

胖子走到我身边低声说:「阿公最近好不好?」

「阿公」指的是我爸。其实他也没多老,但是道上兄弟都尊称他阿公,大概是广东人的习惯吧。

「死不了。」

我摆了摆手,迳自走出柏青哥店。

深夜的林森北路,霓虹灯继续闪烁好像永无休止。百货公司已经打烊,但街上还有许多海产、电玩、服饰店、珠宝店还在营业中。有人三更半夜去买珠宝吗?才这麽想,就看见到一群在日本料理店喝完酒出来的客人,其中穿名贵皮草的女人拖着一个老头,摇摇晃晃穿越马路朝珠宝店走过来。

几辆改装过的机车呼啸而过,震耳欲聋。

这个地区有着奇妙的生态。

不久我发现被人跟踪了,不必回头也知道是谁。

我停下脚步等她。

「我叫黎少白,你呢?」

「姜佩。」

「要跟我去唱歌交朋友吗?」

「我不喜欢唱歌。」

「那麽陪我喝一杯吧!」

我继续迈步前行,只是将步伐放慢好让她跟得上。

「刚才那个白胖子是谁?」

「白胖子?你是说穿白西装的胖子?」

「嗯。我看到你们在门口说悄悄话。」

「他是混黑社会的,围事,懂吗?」

「他的地位很高吗?我看他手上戴好几枚金戒指。」

「哈,围事的能有多高。」

「那你呢?你也是黑社会吗?你打架的样子很像流氓。」

「我不是。」

「不是流氓却比流氓还狠。」

「拿香菸戳人眼睛的女人,说我狠?」

我们一起走了两条街。

那天的天气很怪,已经六月中旬了居然有点寒冷的感觉,大概是入夏以来最冷的夜晚。我脱下外套披在她肩上。

「你这人,满有趣的。」姜佩似笑非笑看着我。

「应该很年轻吧?像你这种年纪的人很少会穿这麽高级的西装,还上赌场赌钱。」

「你怎麽知道我去赌场?」

「不要把我当笨蛋好吗?那里的地下室是职业赌场,我要是有钱也会下去赌一把。」

「未成年最好不要去不良场所唷!」

「那你呢?」

「我不一样。」我用火柴点了根菸。

「我看你跟那个白胖子很熟的样子,猜你大概也是黑道吧,可是你说不是。而且你刚才过马路的时候居然等红绿灯。」

「所以呢?」

「会等红绿灯的绝不是坏人,我从来没看过黑道份子会等红绿灯的。」

「哈!黑道份子被车撞也是会死的。再说你小小年纪又看过几个黑道?」

「我二十一岁,成年了。」

「跟我同年。真看不出来。」

我低头瞧她,她也毫不畏惧地抬头看我。有那麽一瞬间,我觉得这女孩很可怕,她似乎能看透我。

回想之前在柏青哥店为甚麽会注意到她呢?我一度以为是宽松洋装露出的巨乳,但这一刻从我体内酝酿出不同的温度,让我很想跳进这个名为姜佩的黑洞中──带着不安与恐惧,未曾体验过的、十分新鲜的不安与恐惧。

「Único,到了。」

姜佩指着我背後的酒吧。黑底黄字的招牌好像怕被人看清楚似的,上面覆盖一块丝巾,不是站在招牌正下方还不容易发现。

「你怎麽知道我要来这家店?」

「刚才你点菸的时候,火柴盒上有一样的图案──那个女神头。你是常客吧?Único是甚麽意思?」

「西班牙文,就是unique,独特的。」

独特的………

想起了康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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