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因為有你(後記: 美麗人生) — 後記三

正文 因為有你(後記: 美麗人生) — 後記三

香美真的上班去了。每天一早,吃完早饭,丹尼斯便陪着她慢慢走下山,送她到捷运站搭车,再独自踱步回来。到了近傍晚,才又出门下山到捷运站等老婆回家,两人手牵手,走在万家灯火里,去附近的小餐馆吃晚饭,最後在昏黄的路灯下拖着一双长长的影子,一路慢慢走上山,回到温暖的公寓里。然後他会帮她放满一缸子热水,让她泡个舒服的热水澡,坐在缸边为她揉揉因怀孕而有些肿胀的双足,微笑听着她嘴里细细叨诉电台里的琐事与趣事。她的小腹还未隆起,但体态却日益丰润,说不出来的娇美与动人,又带点令人目眩的母性光采,他伺候“贵妃出浴”时,总忍不住会想要她,他们像溺在一间溢满蜜糖的屋子里,甜稠得化都化不开。

经过了两、三个月来的休养,丹尼斯恢复了以往的精神与风采,他随遇而安的很,颇能胜任这临时出演的家庭主夫角色,一手包办起所有家务,屋子里被他整理得一尘不染,娜拉曾上门来指导过他怎麽炖人蔘鸡给他老婆补,怎麽煮香美爱吃的陶锅饭,她非常满意这位学生的一窍就通,不像她的死党香美,简直是个…..厨房智障。

而他自从学会这些东方炖补之术後,便常有事没事地趁假日没出门时,弄一锅补汤在炉子上慢火细炖,然後拿本书坐在离厨房近一点的沙发上,想等香美午觉醒来後给她喝补汤,但却有过一两次因不小心看书看得入了迷,忘了关火,被一觉醒来的香美给发现,赶紧冲进去关炉火,这时他就会自嘲自己曾得过失忆症,所以脑袋变差了,不能怪他。

香美白他一眼,本想骂他书呆子,但听他这麽一说,又心疼起来,不好意思开口了,直到有一天,他又用同样一招当藉口,没想到竟惹得香美哇哇哭啼起来,他才知道她有多害怕他失忆症再犯,从此再也不敢随口乱诌了…….

原来那天是周末,说好他要去公司接她下班,先到热闹的市集逛逛走走,再去看场电影。

他准时出门,却不意在路旁看见一只骨瘦如柴的小花狗,躲在草丛里瑟缩发抖,於心不忍的他,一把将它抱起,找了许多,才在附近找到一家兽医院,偏偏那里的人不会说英语,鸡同鸭讲了半天才搞定一切,看看腕表,已经快迟到了,偏偏他身上没有手机,只好赶紧招部计程车,跳了上去,直驶目的地。

香美喜孜孜地下了班,等在公司门口,笑眯眯地与每位经过的同事挥手再会,他们都看得出来她是在等她老公,他们见过他,因为他曾来过电台几次。

其中一次是慨然接受宋智慧的邀请,前来电台接受访问,公开感谢曾为他热心奔走的各方人士,当时的翩翩风采就已风靡全电台上下,而这场全球独家专访自然也为宋智慧的前途再度镀上一层金,因此宋智慧对背後居功不小,刚销假回来上班的香美自然是礼遇有加。

至於其他几次,都是丹尼斯突然心血来潮,跑到电台等香美下班,坐在会客室里,安静地看他的书,完全不察会客室外头已经有好多人来来回回故意打从这条廊道走过,只为多看几眼这位名闻遐尔,英俊挺帅的有名作家兼香美老公。

到了西洋情人节那天,他还特地带了一大束粉色玫瑰到公司等她,当然也没忘额外多订几打红玫瑰,分送给电台上下所有女同事,帮她里子面子都顾全了,让香美顿时成了全电台里最受人称羡的已婚小妇人,只不过香美总觉得这样太招摇,於是後来三申五令,不准他再大喇喇地上电台接她,免得老有一干女同事缠着她问东问西,尤其无法忍受那几双老爱在她老公身上打转的花痴目光。

当时丹尼斯笑眼瞅她,就爱看她吃酸醋的小家子气模样,不过还是答应了她,所以今天两人才会改约在电台门口见。

可是十分钟过去了,半小时也过去了,转眼快一个小时了……他都没现身,香美急了,她知道他没手机,所以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打电话回家,但怎麽可能有人接电话。他去了哪里?他迷路了吗?还是路上出了事?

她慌了….不知道下一步该怎麽办?也许她该回家看看?突然一部计程车刷地一声在她面前停下,门打开,钻出一个高大的身影,是他!她立时冲进他怀里,气急败坏地问他,怎麽回事?为什麽迟到那麽久?害她急死了。

「呵呵,对不起,我失忆症突然犯了,临时找不到路,所以来晚了。」他故意开个小玩笑,不想告诉她小花狗的事,心想等兽医把小花狗都弄妥当了,再带回家给她一个惊喜。没想到香美闻言竟脸上大变,突然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也不管路上有没有人瞠目在看。

「你怎麽了?怎麽哭了?」这下换他急了,他发誓不再让她哭的。

却见她整张脸埋进他怀里,眼泪鼻涕地呜咽泣诉:「你会不会有一天又忘记我了?我好怕好怕你的失忆症突然又发作,然後就忘了我,再也不记得我,再也不要我了…….」

天啊!原来她的心里一直还有隐忧……而他竟然不长眼地老拿这件事来开玩笑,他好心疼好心疼,恨自己的无知愚昧,赶紧紧紧搂住她,嘴里告罪道:「我跟你开玩笑的,我怎麽会忘记你,我只是路上捡了一只小狗,耗了好多时间,所以才会迟到……」他食指勾起她泪眼潸潸的小脸,「…..小傻瓜,我连你的三围尺寸都没忘记过啊,是三…」

「不要说啦!」她赶紧伸出小手摀住他的嘴,破涕为笑,没好气地小声骂道:「你有毛病啊!大街上说这种事!?」

他见目的已达,看她笑了,这才放心地热唇印上,无视众目睽睽,人来人往,情深一吻,「我怎麽可能忘了你……你是我的生命,我的一切……我前世来生永远不褪的记忆……」他在她耳边绵绵细诉情话,她臊红着脸,一半是因为他情话绵绵,一半是因为过往的路人都在看。

「哎呀,不要再说了啦,我们快走啦。」她抓起他的大手,只想逃离这众目睽睽的现场。他知道她害臊,於是依着她,任她拖着走,虽然不知道她要拖他去哪里,但天涯海角……只要她去的地方,他都愿意紧紧相随,他告诉自己。

过了两天,小花狗被抱回来了,丹尼斯叫它Gizmo,香美开心得不得了,翻箱倒柜,找出一条花色厚棉布,铺在空纸箱里,给小狗当卧铺,还去温了牛奶,倒在空碗里给小狗喝,小花狗倒是挺乖的,不吵不闹,可能是在外流浪久了,常被欺负,所以刚到了新环境,显得很认份,给它什麽就吃什麽,要它待在哪里,它就乖乖待在那里。

反而是香美,兴奋了一整天,没事老是探头去瞧小狗在干嘛?到了晚上,她上床了,不到五分钟,又马上坐起,眼睛瞅瞅客厅那个方向,丹尼斯问她怎麽了?她偏过头一脸担心地说:「Gizmo自己睡在客厅里,会不会害怕?我把它的纸箱搬进房间好不好?」说完也不等他答应就爬下床去,一会儿功夫,把小狗连同纸箱一起抱进房里,搁在床脚。然後才又爬回床上,躺进丹尼斯怀里……可是一分钟不到,她又挣开老公的怀抱,坐了起来。

「你又怎麽了?」丹尼斯被她搞得一头雾水,他今夜有些蠢蠢欲动,正溺玩着她香滑的身子,哪知道这小妮子完全心不在焉。

「我给它一只闹钟好不好?听说小狗要听着闹钟的滴答声音,才不会害怕,它会以为是躺在妈妈的怀里听见妈妈的心跳一样哦。」

丹尼斯一脸错愕地看着她兜拢刚被他解了一半的睡衣,第N次地下床去忙小花狗的事………

等她再度爬上床,想躺进他怀里,却发现他背对着她………不理人了!!

「你怎麽了?你不理我啦?你生气啦?」她的小脸探过去看,发现他蹙眉闭眼,一脸不高兴。

於是她死皮赖脸地“攀过”他的侧腰,“翻到”那头去找他……

也不管他是真生气还是假生气,拼命将自己挤进他的臂弯里,蹶起小嘴去吻他那抿成一直线的唇。

她啵了好几下,一次比一次响,蹭着他,黏着他……直到他单眯起一只眼睛瞅着她,嘴里不甘不愿地问道:「Gizmo不是比我重要吗?」

「哪有?当然是你比较重要……」她哄着他,小嘴忙着亲吻他的眉眼、鼻尖、那已经弯成弧形的嘴唇、下巴、喉结………一路讨好,一路哄求……终於让他眉开眼笑。

其实他是故意的,他怎麽舍得生她气,只不过必要时,还是得小耍一下心机。他终於耐不住妻子的讨好挑逗,一个翻身压了上去……完全无视床下的Gizmo根本未成年。

床下闹钟滴答滴答,小狗合上了眼睛…….床上爱的乐章正悠悠扬起,这是个越夜越美丽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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