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旅人日記 — 16

正文 旅人日記 — 16

出於良心不安,早上我特地提早了半个多小时出门,绕到监识中心去找他,才发现柜台小姐已经不会再拦住我了,凭着记忆找到他的办公室後,却发现没有人。

忽然,莱雅神出鬼没地出现在我背後,「他生病了。」

我吓了一跳,「生病?」

「早上打电话来说发烧到快四十度,你有事吗?」

我摇摇头,有点心虚,「这样啊……」

「站住。」

我僵直了身体,「还有事吗?」

「你应该不会跑去他家探病什麽的吧?」她眼神里透露着杀气。

「我还要上班呢,当然不会啦。」谁要去啊?病死算了。

离开後,我还是有点良心不安,这种夏天还会发高烧,他是笨蛋吗?不……也不能怪他,昨晚他被我丢在户外睡觉,该不会真的一觉到天亮了吧。

忽然一名二十出头的男孩,塞给我一张字条,「呃……这是我们老大要我拿给你的,这是蜥蜴的地址,就这样罗!」说完,他一溜烟就不见了。

会叫他蜥蜴的人应该都是警察吧,而会做这麽鸡婆事情的人,一定就是李彦司了。

「谁说要去探病了?」随手把字条塞进口袋,我直接去上班。还剩下两天的准备期,上午也是忙得翻天覆地,等到可以喘口气时,也中午了。

但心头,总有个想法,在意得不得了。

「我还真不是做坏人的料。」害他发烧真的过意不去,但又不是酒醉的人,正常人有办法在户外的草坪上睡上一晚吗?

还好地址就在公司附近,没花多少时间就找到公寓,爬了好几层楼梯,我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按下看起来颇旧的电铃,好段时间都没人来应门,我大起胆子地转了转门把,发现没锁。

「喂!林易熙?还活着吗?」进去後看见一个简单的小客厅,以及一个像是订做的吧台,吧台旁还有个电子小酒窖,这家伙挺懂得享受生活的。

「林易熙?蜥蜴?」在客厅喊了老半天,我有点担心。

往走道那边走,却看见一只手伸在房门边看起来相当恐怖……

他竟然整个人倒在浴室的地板上!

「喂……你没事吧?」他全身非常的烫,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他架起来,他像是恢复一些意识了。

「好烫好烫……」他呢喃着。

「就算很烫你躺在浴室地板是哪招?」我用力架着他到房间。

「地板很凉……」根本就是脑子烧坏了吧。

把他安置好後,又把事前买的退热贴给贴上,这下子我感觉更愧疚了,原本只是想整他一下的。

「欸,对不起喔。」我小声呢低喃。

客厅的吧台真的很精致,也不知道他是哪来的灵感,想把客厅做成这样,跟这老旧的屋子有种冲突的违和感。

传讯跟总编请了下午的假,这次我传的态度有点强硬,直接表明如果她有什麽疑问请直接去和老总说。她昨天把我羞辱成那样也心知肚明,少了我这个专栏的话,销量至少降到八万左右,那麽这杂志很快就要停刊了。

看着那温度保存得刚好的小酒窖,我抽出一瓶年份最少的酒。

「这就是被我照顾的代价,喝一瓶没关系吧。」

边醒酒的同时,某段回忆也渐渐鲜明,其实好久以前我也曾这样照顾过发烧的男人。

要说我单纯吗?还是怎麽?

其实活到三十多岁了,我只交过一个男朋友。

他是我的直系学长,入学後,我的世界就是由他带领。

我们一起念书、一起做很多事,最喜欢跟着他到一些没去过的乡下城镇,他骑着脚踏车带我到处兜风,看着那些保有古早面貌的城镇时,我感动的是,有他和我一起欣赏这些美景。

他说,他的照片以後一定会成名,他以後一定会拿下摄影大赛的冠军扬名国际,我相信他能做到,因为他总是能拍到那麽多别人无法发现的美好。

等到我毕业,我搬去台北和他住了一年,我放弃了高薪的工作,只为跟着他。那一年他很常去旅行,把家里给的钱跟自己存的钱全花在出国上,房租也变成只有我一个人在支付,贫穷夫妻百事哀,我根本什麽都没抱怨过,他却愈来愈常不耐烦,我知道,他的压力也许来自於,那始终完成不了的梦。

最後三个月我们很不快乐。

我却从没想过要分手,每天总是告诉着自己,明天一定会更好。以前的老师也打电话来关心,问我有没有兴趣回高雄做一些薪水高又能升迁的工作,我都拒绝了。在台北的餐厅做了快一年,好不容易做到主任,却在某天,回家发现他不在,衣服也少了很多。

一开始,我以为他又背着我偷偷去旅行。

可是一个月过去,他毫无音讯,手机号码也变成空号。

我不想去承认,但心里也明白──我被丢下了。

毫无理由地,他把我丢下。

我到处找他,但没有人知道他去哪,怎麽找也找不到。

好像即使我把整个大台北翻过来,也不会再有他的影子了。

「找不到。」那时的我是什麽样子呢?很可怕吧,每天醒来只会哭,常常梦境现实分不清,总以为他回来了,其实是在作梦。我根本就没想过,我们会有不再见面的一天。过去所有一切是那麽理所当然,我一直在那里等了一个多月,最後老妈太担心我,直接杀上台北把我带回家。

老妈什麽也没让我拿,把我跟他一起共同拥有的回忆,全都丢在那里。

很痛,老是痛得不能呼吸,也没有人可以和我分享这份痛。为了不让老妈担心,我也只能假装自己没事,只敢在夜里偷哭,到现在则是,想哭也哭不出来了。

去年的时候,我无意间从别家杂志上看到他。

他还活着,这是当然的,他怎麽可能会死。

他成为了一名摄影界的新星,他以嘉义近郊风景,得到了国外摄影大赛的首奖,看到那张照片时,我很想哭,因为那曾是我带他去的私房景点。

我的人生不是一出唯美的偶像剧,所以当然也没有抛弃我的旧情人功成名就後,又开开心心来找我团圆。作梦吧,人家老早娶了个千金,门当户对得很。

曾经我真的很想找到他,很想问他一句为什麽?可是如今我已走过这麽多国家,听过了这麽多形形色色的故事,渐渐明白,那个问句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不管答案是什麽,都不再重要。我们早就在那麽多年以前,就成了两条不再相干的平行线,即使擦身而过也不需要打招呼的,平行线。

感觉到脸上的热流,前面说早就哭不出来的自己,竟然流泪了。将酒倒入杯中,轻轻晃动杯子,看着杯中的红色的泪滴缓缓而下,企图想要买醉地一口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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