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就是她上课时的那个高大有型buddy阿辉,他原来是个老板,做建筑材料生意的,据Joyce所说他在短短数年间已经把这盘生意做得有声有色,还正在准备上市。我道看他的样子才三十岁上下,明显是个年青才俊。本来他有这样的优越条件一定是抢手货,但偏偏他好选不选,竟然选择了Joyce作对象,他正发动猛烈的追求攻势。
“昨天隐约听到一把男声,从你的手机传了出来,我想应该是他吧!我又抄你刚才那番话,你如果选择跟我一起,也同样有天大损失!”
“你吃醋吗?”
“我那有资格吃醋!”我说了一句心底话。
“那麽你想不想我接受他?他真的很好条件,人又细心!”她眼神流露出对他的好感。
“我不懂答,随你喜欢吧!”
“现在不要想吧!我们上过课程,一定有能力解决这问题的!”她倒过来幽了我一默。
自那次长洲之旅後,我们断断续续的幽会过好几次,地点都选择在时钟酒店。而她同时之间也透露开始跟阿辉约会,但是我并没有暗示明示的去阻止她,只道要了解清楚他为人才可跟他一起。
我心里始终觉得有这样好条件的男孩追求她,以我的条件根本无法相比,如果我硬是要她跟我一起只会最终害苦了她。所以我也顺带一句我不会抛弃Grace,好让她听後会死了心,可以专心一意迎接新爱。
於是乎我们有了共识,就是我们往後的约会只纯粹解决生理需要。
我知道Joyce并不愿意听到我这样的答案,每次幽会她总会重提那条老问题,但我总是表面坚定的说这是最後答案,不容破坏游戏规则!
我每次说这番话儿总会有揪心之痛,我那有可能是真心话!但面对这多角关系必须当机立断,否则关系中的四个主角只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境地!
直到目前为止,Grace看来还没有察觉到我的不忠,而且她好像比以前更温柔,更体贴,更千依百顺!我起初会认为她正在试探我,我也步步为营小心翼翼,例如跟Joyce偷情後一星期才与她欢好,好让Joyce残留在我身上的气味能够完全洗刷掉,後来见她还是对我这样好,我也渐渐地松懈了!
说老实话,正如Joyce所说,Grace绝对是一个好女孩。我们是在一次BBQ聚会中认识的,由於她的样子有点像我的偶像陈慧娴,兼具她的纯真气息。於是我不由自主地爱上她,而她也同时间对我产生了好感,故此我不用费太多心力就能跟她一起。说来巧合,我开始对她不忠的时间,正正跟Grace一起了七年。七年之痒原来真的有可信性。
2005年的某个夏天,Grace兴高采烈的邀约我到她家中。在一轮的欢好过後,她又弄了些奶冻之类的甜品给我品嚐,正当我吃得津津有味之际,她忽然提出了一条她从来未问过的问题:
“我们一起已经很久了,不如结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