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寫一封信給妳 — 寫一封信給妳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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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封信给你08

08

等一个适当的机会再来访,什麽机会能算是适当的机会?丑猫问我,是不是要等人都死了,躺在棺材里了,她再前来吊唁,这样算不算适当机会,而我侧头想了想,说这样也好,起码我不用听她再讲那些幼稚无知,还聒聒杂杂个没完的话。

把她打发走了以後,我确实清静了几天,但一首歌则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出来,那麽多和弦、那麽多音符,凑不出一段完整的旋律,连歌词都写得乱七八糟,我根本不晓得自己到底想表达些什麽。

囫囵吞枣地结束了一整晚的演出,比起平常的例行公事,我今晚显得更加意兴阑珊,尽管台下的酒客们未曾发现,他们照样歌舞昇平,但我自己心中雪亮,今晚的演出其实是很不敬业的,不但有好几个高音都没一鼓作气唱上去,改用假音来替代,甚至有几首歌,我根本就唱错词了,稀哩糊涂带过,居然也没人注意到。

会这麽心不在焉,是因为今天傍晚出门前,我好不容易把一首本来还写不完的歌,硬是凑出了几句副歌的旋律,自己不断哼唱,总觉得还有些地方可以修改,然而上班时间在即,已经不容许片刻耽搁,以至於後来的整晚,我心里老是被困扰着,只想赶紧结束工作,回去把曲子继续改完。

「待会有朋友约着消夜,去不去?」刚结束演出,新兵卫迫不及待凑过来,从他一脸淫笑的样子,就知道所谓的朋友,绝对不是单纯的那种友谊关系。

「免了吧。」我苦笑摇头。

「你老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是能写出什麽大场面的东西来?出来开开眼界,放宽一下心胸才是重点。」丑猫跟着加入游说团队,他说:「大千世界,五光十射,那才是真正的人生。千万别再惦记那个发育未完全的小女孩,记得,有些犯法的事情不能做,尤其你也算得上是公众人物,要爱惜羽毛,好吗?」

「你替我多吃点消夜,也帮我跟你朋友们问好。」我先拍拍新兵卫的肩膀,又转头对丑猫说:「至於你,你去死吧。」

其实我老早已经忘了艺晴,只是忘得不太彻底。因为她说过的几句话,似乎在我心里真的起了点作用,才让老是被唱片公司挡在门外的我,重新又燃起写歌的欲望。可是一旦开始动脑工作,很多我对生活周遭所应该有的注意力,就跟着全都瘫痪失灵,整个抛诸脑後。

不说别的,今天一到店里就被兔老板先叨念了一顿,因为我忘了换衣服,身上只有一件印着唐老鸭的旧上衣,虽然不至於穿着拖鞋上台唱情歌,但我胡子没刮、头发也没梳,甚至连歌本都忘了带,最後只好跟店里的员工先借了衣服换穿,至於唱什麽歌,则全凭记忆中所能搜刮到的,可以整首歌都背得下来的那些。

机车骑得飞快,穿梭在深夜时段的台北街头,一边吹着夜风,我忍不住哼了起来,这首新歌的速度不算快,但应该可以透过丑猫他们,再重新改编速度与乐器的表现内容,届时说不定可以做出两个版本,一首是我自弹自唱的轻慢版,另一首则以乐团形式呈现。我想多用几个半音,让旋律起伏当中增添一点迷离氛围,但半音的运用实在是一种令人头痛的技巧,少了就不到位,多了又跟鬼片配乐没两样;副歌暂时还是维持在十二个小节就好;尽管我偏爱的是D调的曲子,但这种调子的歌好像已经写过不少,唱片公司又不青睐,也许我可以稍微降一下,改成C调也可以?可是C调会不会太芭乐了一点呢?脑袋几乎没有停止运转,飞快到家,我连安全帽都来不及拔下来,把车子停在距离公寓不远的路边停车格後,一边还在心里唱着新歌,一边快步往巷子里面走,结果一转进巷弄,却看见了我这阵子最不想看见的那个人。

「现在是凌晨十二点四十分,按理说,这不是一个你应该出现的时间点。」想必脸色一定是非常难看,我的语调也跟着严峻起来。

「但你知道今天是什麽日子吗?」她可从来没把我的臭脸给看在眼里过,一样是非常可爱的装扮,居然穿着蓝色吊带裤,头上还有一顶鲜黄色的小帽子,再加上鲜红色的帽T,俨然是从儿童节目里走出来的样子,全身上下缤纷到不行。脸上带着雀跃,她说:「别赶我回家,今天我妈不在,露西大概也偷跑出去玩了,我身上没有钥匙,可是回不去的。」

「你回不去,但也不能硬要来我家过夜吧?」我有点焦急,有点厌烦,甚至是有点生气。

「你不想收留我的话也没关系,我上网路查过了,你家附近原来就有一间麦当劳,我可以去那里喝咖啡,等天亮再回家。」她倒是一点都不担心会被我驱逐出境,弯下腰,我注意到她脚边原来有个小纸盒。

「如果你只是想送个礼物,为什麽不等明天再来?」我皱眉头。

「因为这礼物不能等。」她笑着,把纸盒盖子揭开,我看到一个很精致的小蛋糕,上面有满满的奶油、巧克力、水果,以及用果酱写就的两个英文单字,那瞬间我才恍然大悟,是了,已经过了十二点,又到了这一天。

「你怎麽知道是今天?」伸手不打笑脸人,况且也再没了生气的理由,我肩膀一垮。

「第六期的《星新闻》里面就有写呀,十月八号生日嘛。我还记得上面是这麽记载的,你说自己小时候很少吃蛋糕,後来长大了,就变得非常喜欢过生日,因为只有这一天,可以肆无忌惮,把蛋糕上面所有你喜欢的东西都吃掉,而且,你……」

「够了够了,拜托你停一停。」我真佩服她的考据能力,赶紧挥手阻止她继续讲下去,再看一眼她今天的穿着打扮,忍不住冷笑一声,说:「比起这个蛋糕,我看你更想把自己装进纸盒里面,当成礼物送过来,是吧?」

「如果你愿意收下的话,我会去找个大纸箱的。」她居然还点头。

「可能你刚从加拿大回来不久,对台湾的消费者保护法规,也并不是那麽清楚,但其实,在七天监赏期之内,我们都可以拥有自己应受保障的权益,你懂吗?」其实我是感动的,感动到连眼泪都快流下来了,认识的朋友那麽多,却没人记得我今天过生日,偏偏唯独艺晴在八百年前出版的八卦杂志上看过专访,牢牢地记在心里,还买来一个生日蛋糕要请我。

「什麽权益?」她很诚恳地问。

「七天之内,对於自己不喜欢或不适用的东西,我们可以大方说出一个『不』字。」我藏好自己的感动,摆出冷漠的表情,说:「蛋糕我就勉强收下了,至於你……」我上下打量了这个人体调色盘几眼,「不好意思,我可以要求退货吗?」

-待续-

这世上有些东西是不能退货的,比如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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