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大志 — 12

正文 大志 — 12

黑色如烟雾,无声无息一下子充盈着整间房。没有日与夜之分,只是漫天彻地一片黑色,泄入人的思想里,堵着人的七孔。戴志无力扬起双手,见到两手彷佛浸在墨汁里。想起小时候看过的洗黑钱广告:一旦洗过黑钱,两手就变成黑色,水洗也不清。

黑色是一个标记。情慾也是一个标记。被爱过後身上有痕迹,点点落花,红紫青黑。痛楚也是一个标记,与身上的痕迹一样,都不长久,都会日渐消散。难怪心哥需要寻找欢愉,他需要粗暴的恋人,偏偏遇上一个温和如水的陶微风,真讽刺。陶微风是一个温如水、雅如书的男人,所以一旦陈心习惯了之後,陶微风的离去就使他感到痛苦异常。

可是,陈心所要的,也就是痛苦。他一向只受过肉体之苦,何曾尝过那种无形的痛苦?如饥似渴,心里空洞,无法填补,就拿他——戴志——权当一块补天石。但戴志不是补青天的大石头,而是一个锥子。将陈心的空洞处钻得更大,跳入来跳出去,如一个顽童。长袖善舞,有时也故意让陈心抓住他的袖子,一拽,往怀中带,又是另一场宴会:施虐与受虐,扭曲的慾望与另类的满足。

「酒保,那天我跟龙凤说,我是同性恋。那就是一个标记……洗黑钱的人双手会变黑,承认自己是同性恋的人,身上却没有任何特别的标记,日子仍然照样过下去,无数日子如沙子,每颗都微不足道,都是那麽细小……」

龙凤笑着哼了声,说:「我倒想不到你会这麽爽快。好一个戴志伟!虽然我们两个都一样是同性恋,但不代表一定要好上。我这样说,你的压力会小一点吗?」

戴志别开脸,不说话。龙凤说:「下一年我们又不同班,你不用担心我会死缠着你不放。我看得出你不想和我做什麽好朋友。在我面前,你压力大,也从来不说真话,我有说错吗?为什麽不说真话?」

「什麽是真?什麽是假?如果你亦无法对我说真话,我也无必要跟你说真话。人与人的相处本来就是如此:只要表面愉快就可以。粗口与黄色笑话是润滑剂,是油漆,而两个人的相处就像砌砖块的过程般,有什麽错位就用英泥补起来,再涂上油漆,事就这样了,又有什麽不好?这是我多年来的教训……」

「没什麽不好,对其他人而言。」龙凤说,又斜起眼,看似懒懒的,实有尖锐的挑战,他说:「过几天就是暑假,出来见见我的朋友?」

「酒保,我知道龙凤想做什麽。他一刻也没有想过要放我走。相反的,他想我自愿走进他的世界。他对我有一种执念……因为我是特别的人。我知道了他的背景,我和他都对女人没兴趣,他觉得我们理所当然要走在一起。同时,他惯於向天挑战,他不是一般学生。龙凤不认为自己成绩差就是废物,相反,他以为自己是一个天之骄子……他是一个神话中带有悲剧色彩的英雄。他是知道他与上天的赌局,他输定了,但仍然要赌,这种一开始就注定是悲剧的赌局使他感到痛快。灭绝,自毁,轰轰烈烈活过一场,他比他那没有犯煞的弟弟更幸运,因为他不需要遵从平常的道路,他走的从来不是社会给他铺的康庄大道,而是一条他自己用一双手所打造出来的、沾满他鲜血的泥泞之路……」

<b>那麽,你为什麽要去?你与我一样,都渴望得到自毁的快感。知道吗?假如人是为了一个理想、一个庄严的目的去受苦,那一切的苦楚都是甜美。你知道犹太人吗?他们自以为自己是被上天选中的子民,所以他们无论遭到多少苦难、连自己的国土也一度长时间失去,散落到世界各地,但他们依然满足於这种待遇……不合情理的不幸,是来自上帝的独特恩宠……</b>

<b>你知道资本主义的起源吗?就是来自宗教的禁慾主义。人类无权享受,不能怠惰,他们必须一刻也不停歇地劳动,再将财富囤积起来。这是得到上帝应许的财富,所以他们的行为并不指向贪婪。清教徒尝到劳动的痛苦,却没有享受劳动的成果,他们没享受的必要,因为他们在这种痛苦中得到满足:他们克服寻常人的慾望,由始至终侍奉主、遵从主,他们的精神昇华了,即使比一般人痛苦,那也是来自上帝的恩宠,他们的心因为充盈了对上帝的爱、因为感到自己被上帝爱着,而从痛苦得到无上的快乐。由此,痛苦等於快乐,为了快乐,他们扬弃了自由……</b>

「不,酒保,我并不喜欢痛苦。事实上,我时时刻刻都想得到释放与自由……我没有一刻不感到自己被太多东西束缚着。面具、人、运动、成绩……」戴志就好似普罗米修斯,为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被愤怒的宙斯钉在世界末端的一根柱子上,任鸟兽每天吃他的心肝,翌日,那被吃了的心肝又长出来,一再重复这无止尽的折磨。

「酒保,你猜普罗米修斯……噢,你有听过这个神话吗?普罗……嗝、对不起……这家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白痴。人类没为他做过什麽,但他敢开罪宙斯,先是为人取得肉与脂肪,再为人盗火,终於被愤怒的宙斯惩罚……因为宙斯不愿意让人类建立文明。可是,普罗米修斯在承受惩罚时,会否觉得快乐?快乐、光荣……那种帮助了全人类、牺牲一己幸福与自由的伟大情操取代了肤浅的肉体之苦,所以……」

<b>他必定是快乐的。每一个囚犯在某程度上也是快乐的。因为囚犯永远不孤独。一个人被囚於铁笼一样的监狱,被数不清的人全景式观看着,在黑暗里有数不清的眼睛要在他们身上烧出一个个坑洞,囚犯在束缚中得到最高的快感:他们被人关注、他们被死者的家属以全副心思终生诅咒着,他们不会被人遗忘,直至所有记得这件事的人全部死去,但在那之前,囚犯自己亦已经死去。</b>

<b>他们在憎恨中死去,地狱里早已有无数的人等他们……一死了,就下油镬试试那千刀万剐的滋味,够刺激吗?你听到热血沸腾了,又说什麽自由与释放?这个世界没有自由,那只是理想家的空言,是连小孩子也不屑说的谎言。倒不如在我身下,感受一下囚犯所享受的快感,你一向喜欢我所给你的一切,不是吗?疯狂、刺激。</b>

戴志觉得自己已被绑在烧红的铜柱上,感受那炮烙的滋味。热力逼得他全身湿淋淋的,他疯狂扯着自己的衣衫,却一片湿冷,於是贴上来自上方的热源。可是,那丝绸一样的物体又热得灼人,高温吓得他後退、但求远离那热度,可是身後冷硬的板子贴着他的背,蓦地使他感到初秋的冷意。戴志不能承受这冷热间的煎熬,依循本能抱紧自己的身体,蜷缩成一团,那是他仍在老妈子体内的状况。

但身体被人残暴地拉开、伸展,与另一块滚烫的东西紧紧相合,中间没有空气没有风。戴志不喜欢被人强逼,但已习惯了那种耳鬓厮磨的亲昵,眷恋那种温暖。

「我记得……嗝,龙凤约我出来那晚、那个暑假……他也是强逼我承受一些我不能承受的东西,可是,怎麽一点也不难受?是不是人一旦没了廉耻,就再也不会感到难受?那真是一件好事,尊严不是好东西,我们应该做一个玩具,可是,我为何仍觉得不甘心?再给我一罐啤酒,应该还有的……」

又下了一场酒雨。一脸、一身都是酒,黑暗里戴志以手抹去脸上的酒液,惘然睁着一双醉眼,可那淡黄色的液与皮肤的颜色重叠,失去原来的色彩。把手指送进口,苦涩、微甜下是一阵咸味,不是眼泪,因为「男人老狗」是不能流泪的,戴志从来不感到伤心,因而没有流泪的必要,那是肉的味道。人肉有一阵微咸的味道,那是早已调了味的。所以人能易子而食,人在做爱的时候吃对方的身体。他吃陈心,陈心吃他,最後大家只剩一把骨头,没有赚到什麽。

戴志想,他可能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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