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反轉的奧賽羅 — Chapter 46

正文 反轉的奧賽羅 — Chapter 46

我屏住呼吸,指尖无法克制地在楚言的皮肤上滑动,不若平滑的肌肤,指头划过黑色的区块还能感觉到微微的凸起。上面是横写的英文草写,偏着头,妄想解读他腰侧上的图文,却搞得自己脖子酸痛,直接推着他的肩膀压在床上,自己在从换着角度好好端详。

稍微审视并对比结构,发现果真如伊凡所说是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在诗篇旁边还有几道细细勾勒的线条,不细看还以为是图腾,上面清楚地写着「第一百一十三首」。

我的手指不断在他的刺青上滑动,嘴里也顺着抚过的文字朗诵。

SinceIleftyou,mineeyeisinmymind;(与你离别後,我的双眼退隐至心头;)

Andthatwhichgovernsmetogoabout(那原本指引我去向的双眸)

Dothparthisfunction,andispartlyblind,(形同半盲,顿然失去了功用,)

Seemsseeing,buteffectuallyisout;(虽睁眼观看,却不分南北西东;)

「Thecrowordove,itshapesthemtoyourfeature:(为乌鸦或白鸽,皆化为你的一静一动:)……」着迷似地吟诵,突然他抓住我滑动的指尖,接续呢喃:「Incapableofmore,repletewithyou, Mymosttruemindthusmakes mine eye untrue. (既然你如此盘据了我整个心窝,我最真诚的心只好任双眼说谎犯错。)」

感受到对方的目光停留在自己的脸上,我也只好一直低头研究刺青,用另外一根手指顺着髋骨与刺青间的沟槽滑动,突然想到某件事情,抬头扬着讽刺的笑调侃:「我记得你讨厌诗。」

「我也记得你最讨厌莎士比亚了。」

「又爱又恨好不好。」

他弯起眉眼,我本来想问他为什麽要刺这一首,结果视线被他左手上臂内侧的图腾吸引得忘了语言。它和腰侧的刺青很不一样,上臂的图样很复杂华丽,若比喻腰侧的图样是狠毒的迅猛蛇,那麽上臂便是高展羽翼的狮鹫,简单与复杂同时存在於这个人的皮肤上,一眼看去却不觉得突兀,反而莫名的融洽,也许是因为这两个设计出自同一位大师,所以格外协调。

不过这位置真的很诡异,简单俐落的大片图案刺在显眼的地方,但是精工细腻的却被隐藏在上臂内侧。在我曾看过的刺青模特里,他们总是把自己的背和腿外侧留给师傅作画,很少有人给师傅画在内侧。

我把问题丢给楚言,他双手枕在脑後交叠,阖上眼彷佛陷入回忆,接着回答一句似是而非的答案,「第一个刺的是十四行诗,自由是第二个刺的。」

又问了几个问题,发现他完全避开刺青师不谈,直到我主动问莲是谁,他才愿意解释这个人。如果我没有问,他就永远不会主动提起。「性向」是,「喜欢我」是,「刺青」是,连「旧情人」也是。他从来不会隐藏我任何一个秘密,但是我不问及,他就永不提起,某些程度上也算莫名的守口如瓶。

「莲,是我的大学情人,也是替我刺青的人,不过我们已经分手一段时间了。」

「我可以问你们为什麽分手吗?」

「我可以选择不要回答?」

「可以。」

「那你问点别的好了,事情都已经过去了,我不想消费别人。」楚言态度难得的强硬,我也摸摸鼻子换下一个话题。不过多问别人的感情事,本来就不太礼貌,他拒绝也是预料之中的事。

「那你为什麽要刺青。」

「因为我想要放弃你,凌辛。」

这一句话,他回答的非常快,彷佛演练过成千上万次。明明是一句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话,我还是无法消化,忍不住疑问:「我听不懂。」

「你离开的第一年,我真的倍感身心煎熬,好像有人无间断地拿刀把你的肉割下来,怎麽样都死不掉。」楚言停顿,下意识伸手摸着左侧腰,又道:「那时我怀疑自己,我到底是真的爱你这个人,还是爱我回忆中美好的那个你。」

如果安迪听到「回忆中美好的那个你」,他可能会冷冷哼楚言一声,然後再给我一个大白眼。

「那麽为什麽是刺青呢?想要放弃,跟刺青有什麽关系?」

「为了痛吧。」

「你太文青了,文学王子今天听不懂文青说的话。」他噗哧一笑,伸出大掌放在我的头顶开始揉乱头发,我被弄得混乱而挥开他的手,笑声才登时停止。「你别去搭理一个疯子做出的行为,因为他当下也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麽而做,只有一个声音告诉他,『去做、去做』,他必须追求,因为不这麽做就会更加恶化。我所做的一切,只是顺着当下的意识走。」

「忧郁症?」

「是呢……一直有个声音说,如果不做些什麽事发泄,自己就会真的疯掉。」

在他的身边躺下,也学着对方用双手枕着後脑,看着天花板,「听起来真抽象。」

「真的,一切都很诡谲,到现在我还是觉得那段日子像梦,每日每夜都活得行屍走肉……彷佛深沉的泥沼,无法逃离。」听着他文学般的描述,我忍不住嗤笑出声:「是不是基佬都比较文青?」

「真要比的话,你才比我更像基佬吧?别忘了,很多人都觉得念文学的男生很娘。」楚言默默在一旁吐嘲,我只能无奈地讪笑。

因为在美国我念外文系,以华人的角度来看没什麽,不过以洋人的角度来看,为什麽每天在用的英文还要特地念个「外文系」?当然,所谓的外国文学系不只包括英美文学,各国文学都会涉猎,不过都是用英文读本,总不可能一个外文系从北半球俄文学到南半球梵文吧!

这种感觉有点像是在台湾念中文系,很多人会讥笑中文系男生很娘,不但女生比重多,而且中文除了能够说文解字还能干麻?没办法,我们所处的现代社会是工具倾向,同样是文学院的语文学系,女生多到爆炸的外文系就不会被轻视,因为「英文」被视为一种工具,却没有人把「中文」视为一种工具,只因脚下这片土地,中文是母语。

对一件事物的热爱还真的要身在其中才能明白。问我为什麽要念外文系?还不就一个字——爽!老子看到文学就高潮不行啊?住海边吗?管那麽多!

偏偏我在教书的时候都不能这样告诉我的学生,不能告诉他们择你所爱,因为可能会被恐龙家长投诉洗脑学子。但是——为什麽我回到台湾後,可以有这麽多学生把大学当成职涯训练所?大学从来就不是一个让你找工作的地方,它是学术的殿堂,从过去中世纪发展行会组织开始,它就是一个追求知识的团体。在这里,你可以想学什麽就学什麽,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每次我的学生说要念中文系,然後苦恼未来找工作无出路时,我总会拍拍他们的肩膀鼓励:「拜托你去念中文系,然後矫正一下台湾媒体的记者用字素质好吗?我这个学英文的人都快听不下去他们的新闻稿,什麽叫做『气温来到二十八度』,骗我没修过采访和编辑吗?新闻稿着重客观直述,可不能增添无用的转化修饰!同学,我们的新闻素质靠你拉抬了!」

接着我的学生如愿地考上中文系後,偶尔会回来讨拍,他觉得男生念中文系经常被言语歧视,我只能又拍拍他的肩膀,点点头表示安慰。

「至少,你念得开心,这很重要。」

然後我就会请他吃块饼乾,接着拍拍屁股去上课。

想着想着,默默自己就笑了起来,楚言侧过身,显然不解问:「怎麽,我笑你娘炮,你还觉得有趣呀?」

「才不是……只是想到学生的事,很好笑。」

「学生?」像是捕捉到什麽关键字,他语调突然低下两阶,低道:「上次买衣服遇到的那位?」

「不是——你可不可以不要这麽敏感?」

「我就是不喜欢他给人的感觉。」

忍不住也学着他侧过身,在他的腹上拍两下调侃:「他不过就是个小朋友,别这麽小心眼好吗?绘画中的邱比特之所以总被蒙起眼,正是隐喻爱情是盲目的。」

「我不觉得我是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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