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最卑賤的人 — 番外一 : 小心機(1)

正文 最卑賤的人 — 番外一 : 小心機(1)

男人是一种可以做到灵肉分离的生物,上床归上床,感情归感情,有女友的男人同时结交几个SP,不是什麽奇事。我自然也是这样的人。

只是,我天生就有洁癖——既是生活上的、也是性方面的——现下就没有找性伴的念头。对於性这回事,我本来也没什麽兴趣的,就是个多月前无端在喝了很多酒的情况下碰见那个疯子,一时被他穿西装的模样弄得迷糊了,在酒精的影响下居然跟一个男人上了床。

翌日,他婉转地说前一晚的事只是酒後乱性,以後我们最好别再做那事。我听了这话後的第一反应就是错愕,继而是令我感到陌生的委屈。宿醉使我的感情变得脆弱,我那时觉得他是蓄意玩弄我的感情:是不是跟我上过床,他後悔躺在我身下当个零号?他果然还是想当一号的,只是怕我发他脾气才肯委身於我一次,痛了、怕了,才不愿意跟我做吗?

我就像一个被他用完即弃的condom,他用过,不喜欢了,随手丢掉就算。

可是,再过几日,我睡醒了,人也真正地清醒起来,就恢复平日的本色——不做就不做,难不成我会因为这样的一夜情而真的陷进去了,非得要这个男人不可?我还年轻,今年十月才过二十岁的生日,而这个男人已经三十岁了,足足比我大十年,以我的条件,有可能栽在这样的老男人身上吗?

是的,我本来就对於性事没兴趣,不然不会进了大学大半年,还没有跟任何女人上过床,而且想要爬上我的床的女人也不是没有的。

起初,我是这样说服自己的:我对於Santa这个男人的身体无兴趣,再者我在碰上他之前也从来没想过要跟男人在一起,现在我跟他只是维持金钱交易,他给我买东西、给我零用钱,我依他的要求陪他。只是,他有过消失两个月的前科,并不是说没了他在身边的两个月有多难过,我只是不喜欢那种被人用完即弃的感觉。

一开始,是他要我吐实,无论任何时候也不可对他说谎,我就趁着某次跟他去吃BurgerKing时,把话说开来:「你家里不是有间客房吗?我想搬过去。」

照旧穿着廉价卫衣、牛仔裤的Santa大啖着磨菇牛肉汉堡,吃得脸也滑稽地鼓起来,嘴角还残留了些许番茄酱,看了我一眼,口齿不清地说:「好的,没问题。不过为什麽?」

我拈起一根粗薯条,蘸了番茄酱才往嘴里送,没有直视他的眼,淡然说:「从你家去大学比较方便,几个车站就到。」

「哦,也对。」他咽下嘴里的东西:「不过你也不是头一天去我家,怎麽不是一开始就想到要搬过来?」

「之前跟你不怎麽熟。」

他朗笑几声,曲起指骨敲着桌面,一双精锐的眼内是掩不住的笑意跟猜度,带几分不怀好意地打量着我的身板:「你这样讲也真伤人,就算只有一次也好,我们明明已是那种关系。」

我以为他应当很讨厌当晚的事,没料到他就在这公众场合提起那事,顿时措手不及起来,一抓就抓了几根薯条放进嘴里,小声道:「你别乱说什麽。我跟你也算是识了差不多半年,但第一次去你家时才认识你一个月,那时我怎知道你是不是心理变态的有钱人。」

「好好,反正现在是真的混熟了。」他眼睛溜了一转,忽尔又说:「但就这样放一个人进来,我也没道理反过来向你这学生讨租金,我这不是做蚀本生意吗?」

我就知道他没那麽好打发。然而,他怎麽说也算是包养我的人,现在我肯住进他家,教他天天见到我,变相是我每天要应酬他,做蚀本生意的人似乎是我才对——话虽如此,这番话我又说不出口。

「那你有什麽要求?」

「我想想,做饭吗?」他扳着手指认真数:「我做给你吃还差不多。做家务?看你一副鸡手鸭脚的样子,大抵我这过了多年单身生活的男人做得还俐落……要不然你说,你到底有什麽会做的?」

「我、我……」他一一数落着我,而我却无反击之力,毕竟这男人的厨艺确实让我吃上瘾。不,才没有去到上瘾的地步,只是他做的菜式简单,却有外面吃不到的味道,一旦多吃几次,就觉得外面的食物反而油腻,还不如他做的那麽清淡可口。

Santa瞟了我一眼,压低声音说:「但是,有一件事你的确做得很好,甚至是比我更要出色,那就是,」他往我招手,示意我把耳朵靠过去,再附在我耳边说:「侍寝。你一晚来几次,真让我吃不消。」

我当下脸一热,紧握着拳头,又立刻松开来,忍不住轻轻往他脸上煽了一巴掌——当然不是真打下去,再在桌底踏了他的脚一下:「你去死,我不是说过不要在公众场合说这些吗?」

他吃吃呼痛又求饶,我才放过他的脚。他松了一口气,换上一副讨好的口吻:「算我不对,我不说。没想到你这麽厌恶那晚的事,我这就答应你:我以後在外面或者在家里都不会再提起那事,当然也不会再做那件事。你放心,我定当不会侵犯……不,我简直是要认真扞卫你的清白。」

「什麽清白,不要用这种莫名其妙的词。」我本想说那晚的事不算讨厌,可又怕被他嘲笑,只得闷着一肚子气。

结果,他嘻皮笑脸地喂我吃下余下的半包薯条,就爽快地答应让我搬进他家。我住的是客房,他倒清楚我的洁癖,我从未开口要求过什麽,他就从墙纸到家俱都翻新一顿,将原本清雅的淡绿色调改为冷凝的灰蓝色。我没跟他说过我喜欢什麽颜色,他只是得意地说,见我平日穿的不是灰蓝,就是黑白,我不用说,他也知道我喜欢什麽。

「我最讨厌你这种彷佛看透我一切的眼神,」我啐了一口,没有说我喜欢还是不喜欢这房间:「自以为是。」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