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吃魚的貓 — 《被虐症》1.4

正文 不吃魚的貓 — 《被虐症》1.4

其实,漠漠也是个肤浅的女人:小学时第一眼看见封珑的脸,就心动,就忍不住追着那张精致的脸,追到中学、大学。既然封珑喜欢她不拘小节,喜欢她傻傻的、不会看场合地说好笑的话,喜欢她跟其他女人不一样、不痴身、不烦,那就一直做这种女人好了。

漠漠本来是不是那样的女子,她不敢说。到底是为了适应封珑的喜好,还是她本来如此呢?会不会没喜欢上封珑的话,她也不过是个任性的港女呢?

有太多事不清楚。最近两年,就连是否真的喜欢封珑的这件事,漠漠也不免有疑心。或者小学、中学、大学,太习惯思念封珑,到头来,封珑已变成她生活中的一部分,日常。那些心动的瞬间,那些苦涩,那些喜乐,都化成一杯淡而无味的水。

她是需要水的一棵树。

但是,大树本来,是不是爱水?爱空气、爱阳光?它只是需要这些事物,有,生;无,死。那麽,可能树其实不爱水,只不过是为了生存才要水。

直至在午饭时间接到封珑的电话,在讲电话的那刻,漠漠仍在思考树爱不爱水的问题,心不在焉地说几句敷衍的话,封珑的声音添了几分火气:「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

「嗯?」漠漠回神,幸好她求学时期常作白日梦,练成一项特殊技能:一边发梦一边上堂,是以有听到封珑说的话:「嗯,你说今晚买KFC上我家吃。」

对方这才满意,说:「我今天难得早收工,David今天有事,六点就肯放人,」David是一名大律师,也是封珑的师傅兼长辈:「我应该比你早去到你家,我有锁匙,你不用赶回来。」

「嗯。」漠漠开始想,树就算不爱水,但或许有去爱的能力,很久之前看过有新闻说,外国有研究报告证明植物是有感情,那麽树是不是也可能爱水?

「我师傅这半个月在跟两宗大case,把我往死里操,天天加班,今天终於可以早收工。」

「哦——」漠漠也不知该给出什麽反应,但终归是为他感到高兴的,不由自主地说:「难得你今晚空出来,怎麽不去酒吧玩?你也有一年没去过了……」

封珑没有说话,漠漠以为电话断线了,正想追问,就有另一通电话打来,一看,是老板打来的,漠漠也顾不得封珑那边,先选择接听老板的电话。很奇怪,不知何时开始,一道无形的桥梁架在她和封珑之间,两人往对方的方向走着,总是跑不到中间相遇的位置,又或者不断擦身而过,返转头,又碰不上。

明明他们很亲密。上同一间小学、中学、大学,同班。直至大学分了系,但他们还是同一个书院的人,总是能碰面。比起封珑的其他男性朋友,她才是他的兄弟。但为什麽他这两年有很多事不会跟她讲?中学的时候,他说过,日後他结婚了,要由她为他的新娘子上妆。漠漠听了,笑开一张圆脸,说:「你要信得过我的技术。」

他们是很要好的朋友。要好到,漠漠如果嫁得出,一定会第一个告诉封珑,再指着他的鼻头,嚣张地说:「是谁说本小姐嫁不出的?现在我比你更早有家庭,你服不服?服不服?」然後她想像到封珑双手捧着她的脸,扭得她丰润的双颊变形、发红,再呛她说:你只不过是区区一个「小肥」,得意个什麽!

其他女人喜欢封珑工作时的模样:认真、专业、菁英,轻易连结到金钱、名利、地位。但漠漠不喜欢,那模样看来很疏离。封珑应该是个大孩子:坏心肠,但只会做些恶作剧;长着一张清秀、显得嫩相的俊颜,但还是像个青春期时的色小子,品评着哪个女人的胸大、腿长、模样标致,漠漠会装得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听他说。

就算他看着别的女人,但只要他是跟她说话,漠漠就窝心了。她是个很简单,甚至有点傻的女人,亦不晓得怎样变得聪明跟美丽,应该说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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