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走在敦化南路,风吹在脸上,刚才的酒意被吹乾。
「你和上一个男朋友什麽时候分手的?」他问。
她被这个突如其来的隐私问题震住。
徐凯的语气有一种理直气壮,好像是长官对部属,好像他们已经熟到可以问这种问题。
两人在红灯前停下,静惠没有答腔。他也没有追问,自己说了起来:「我和我女朋友最近刚分手。」
「为什麽?」
「第三者。」
他轻描淡写地讲起他和前任女友的故事。她是一个设计师,他们在健身中心认识,第一眼就有感觉。交往了半年,快乐和争吵的比例慢慢偏向一边。她遇到别人,他们和平分手。他唯一不平的,是她用他送她的机票,跟另一个人去法国。
「那是我的法国呢!」徐凯说。
静惠一开始还不好意思听这麽私人的往事,她和他毕竟是第一次晚餐。但随着徐凯越讲越仔细,静惠有了一种感激:这个受伤的男人,他对我如此信任,我能给他什麽?
「我交往过最短的女友只有两个礼拜,」他低头,踩着红砖道上的落叶,自己笑了起来,像在承认一个无伤大雅的隐疾。「在法国,在史特拉斯堡,史特拉斯堡是法德边境的一个城市,刚去法国没钱住巴黎,先到史特拉斯堡学法文。那个女孩叫凡妮莎舍曼,是我同学的妹妹。她本来在大学念德文,太爱玩了,被当掉,只好到一家酒吧当侍者。她超辣,老板、顾客都想把,他们常带她去飙车、跳舞,她也都来者不拒,玩得很愉快。」
他抬头看天空,停顿了一下,「我第一次见到她时没什麽感觉,她19岁,还是18,我也记不得了,漂亮是漂亮,不过我那时候忙着学法文,根本没心情谈恋爱。跟她学法文,学到的都是粗话,什麽……『Faitpaschier』,『Faitpas』就是『Don’t』,『chier』就是『shit』,『Don’tshit』就是『别来烦我』的意思,」徐凯笑笑,「我们唯一的共通点是音乐。她喜欢『TheDoors』。我喜欢『TheCranberries』,就是『小红莓』。你知道她多怪?她喜欢TheDoors那首『TheEnd』,你有没有听过?」
静惠专心地看着他,双眼皮都打结了。她微笑地摇头。
「她喜欢『TheEnd』里那句『Father,Iwanttokillyou.Mother,Iwanttofuckyou.』,每次听到这里就把音量加大,站在床上跳来跳去。」
静惠皱眉,徐凯注意到了,说:「没错,我也觉得她脑袋有问题,最好离远一点。那时候小红莓出了新专辑,叫『NoNeedtoArgue』,我很喜欢其中一首歌,叫『Zombie』,殭屍,想去买CD。但你知道法国CD有多贵吗?一张要1000多块台币。我采葡萄一小时才50块法郎,200块台币,房租都付不起,还买CD?我跟她抱怨,她就说:『德国CD便宜,我带你到德国去买!』说完就拉我上车。我们到边界一个德国小镇,叫Kehl。下午的时候,那时是春天,阳光轻轻地照下来,那个阳光细得好像雨一样,照在皮肤上好像在化妆。空气凉凉的,好舒服。我们买了CD,我第一次听她劈哩趴拉地讲德文,乱崇拜的。後来我们去喝露天咖啡,吃『kebab』,这是土耳其传来的一种面饼,有点像我们的沙威玛,不过沙威玛用的是面包,kebab用的是像我们的山东大饼那种硬饼,里面包牛肉、鸡肉之类的。呼――人间美味,下次我们去德国,我一定带你去吃。在德国那个下午太舒服了,真的有一种催情作用。回到法国,到她家听CD,我们躺在床上,那时真的觉得恋爱了。」
徐凯停下来,微笑着看前方,好像还能看到那个下午,过了仁爱路,就是那个德国小镇……
「第二天,她很开心地告诉大家我们在一起了,我们也真的快乐了好几天。他老板想把她,知道她被我抢走後很不爽,再也不请她去跳舞了。那些平常带她去飙车的顾客知道後,也立刻不理她。突然间她习惯拥有的玩乐都没有了,只剩下我。我,我一个穷学生有什麽?没有钱,没有车,没有保险,什麽都没有。两个礼拜後,她跟我说拜拜。我已经爱下去了,哪能接受?我去她上班的酒吧找她,你知道她跟我说什麽?」
「『Faitpaschier』!」静惠说。
徐凯抓住静惠的肩,感激地点头。她懂他!总是能接他的话!
「那一定很痛?」
「现在已经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在德国那个下午,那些凉凉的阳光,第一口的keb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