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根纤长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飞舞,悠扬琴声在房间里回荡。未几,流畅的琴声却戛然而止,白皙的手指轻放在琴键上,摊开的十根指头形状优美,指甲透着漂亮的粉红色,手背上掌骨连接处微微隆起,无阻流畅的线条。
虽然因为身为男性的关系,手掌比女性来得大和宽厚一些,但多年来在琴键上练习的关系,把一双手练得灵巧优雅。
宋世林将自己的左手举起来,摊开掌心朝向自己,认真地在阳光下查看自己的手掌。白皙的手掌白里透红,错综复杂的掌纹下,点点淡红在白皙皮肤底下若隐若现。他用右手轻揉自己的左手掌,感觉自己手掌的宽厚。
如果说一个人的手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和命运,像这样一个天生宽厚,却又後天娇弱的手,又代表着什麽呢?
他微微收起自己的手,又缓缓展开。阳光下,手指关节上的线条也显得特别深刻,手腕上的细纹如锁链一般延绵缠绕。
这辈子,他想掌握的东西那麽多,但最终能掌握住的却几乎什麽也没有。想要掌握自己的未来,却只能受限於父亲的摆布;想要保护自己的母亲,却无能为力。唯一能够掌握的,就是音乐。
所以他也要靠音乐去试图闯出自己的一片天,抓住自己能掌握的一个世界。
总是在人前表现得信心满满,甚至有些自视甚高的模样,其实他内心却是缺乏安全感、充满焦虑的一团糟。
大多数时候他选择回避心里这种无奈、无助、慌乱,但每当遇到想要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人事物,心里这底层的躁动就会浮出水面,扰乱他的思绪。
王若雯终究会比他出色。就算花光一生的时间,宋世林也无法超越她的天分。那是一种天赋,那是一种没有人可以复制的能力。
不甘心吗?也许他是不甘心的。甚至,有那麽一点的嫉妒。他自己是有才华的,他知道。但是他再厉害,也只不过是个写歌的人。
而王若雯绝非池中物。她将飞上枝头成为凤凰,她将成为众人的歌姬。而到了那天,她还会跟着他的步伐吗?他,又还能掌握她吗?
他握紧了自己的左手,脑海里又响起李浩群在第一场比赛後,私下给自己的建议:『你歌写得再好也不会为你带来冠军宝座。你要知道,这是一场歌唱比赛。你要是想要继续这场比赛,就要给出一点歌唱实力来。』
当时的宋世林点头说他当然会在下次表现自己的真正实力,但其实在那一刻开始,他就已经慌乱。要是比赛没有办法继续下去,他该怎麽办?
想着,他有些心浮气躁地把手压在琴键上,发出难听的「当──」一声。
王若雯轻声说着『我会一直唱你写的歌』。那一幕仍历历在目,每每想起,仍让宋世林心里通过一股暖流般,温热柔软。
他的呼吸渐渐平复了下来。他闭上眼,任由自己沉浸在这段温暖回忆里再久一些,才依依不舍地睁开眼,站起身,离开了房间。
才走出房间,就遇到了大妈的儿子。这位半个哥哥穿着衬衫和西装裤,显然才刚从公司回来。哥哥比宋世林高了半个头,身材也较魁梧,戴着眼镜一副精明干练的模样──实际上他也头脑转得快,商业敏感度极佳,深得父亲的心。
「听说你歌唱比赛进入十六强呢。」哥哥停下快速的步伐,伸手调整了一下袖子上的金色袖扣。他的表情淡漠,看不出来也听不出来究竟是在关心宋世林,还是在嘲讽他。
宋世林停住了脚步,环抱着双臂,不耐烦地瞥了哥哥一眼说:「嗯。」
「没想到你写歌还有那麽两下子。」
话不出三句,哥哥的嘲讽原意就原形毕露了。宋世林不屑地勾起了一边嘴角。
「谢谢赞赏,我都不知道你听得出一首歌是好是坏呢。」宋世林也以满满的讽刺语气回应哥哥。
「没办法。」哥哥也勾起了不怀好意的笑意,「我每天日理万机,光是做生意就忙到没时间听歌了,你也不能怪我。」
所以言下之意是,他是时间太多的闲人吗?宋世林哼了一声,酸溜溜地说:「日理万机的大忙人,怎麽还有时间和我这种闲人哈啦啊?」
「要不是有能力帮助爸的人太少,我又怎麽会这麽忙碌呢?都怪爸身边的人都太不中用了,朽木不可雕。」哥哥字字珠玑,一点儿也不放过挖苦宋世林。
「你话那麽多,口不乾吗?我都听得耳朵要长茧了。」说着,宋世林作状挖了挖自己的左耳朵。
哥哥撇了一下嘴角道:「拜托你就不要丢人现眼了。你还要害我们宋家丢多少脸?还跑去参加什麽歌唱比赛,你不要脸,爸也要脸。歌根本唱不好,就只会写几首歌,就连我这种不懂音乐的人,都听得出你唱歌走不了多远。」
宋世林感觉到脑袋里定住的钉子往外飞了出去。他听见自己的声音,暴怒道:「我唱歌又没有碍着谁了!这是我自己的事!而且什麽时候轮到你来评断我唱歌好不好听!你根本什麽都不懂,滚远一点吧你!」
哥哥不怒反笑,只冷冷地盯着宋世林说:「你该不是忘了自己什麽身分吧?就算要滚,也绝不轮到我滚。」
宋世林握紧了拳头,狠狠地瞪着哥哥,嘴里有那麽多话想要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一句话也反驳不了。
「无所事事、不事生产就算了,还要出去丢宋家的脸,你说该滚的人是谁呢?」哥哥冷笑说完,转身离开,留下咬牙切齿、却一句话也说不上来的宋世林。
也不知道就站在同一个位置多久,宋世林才渐渐松开了握紧的拳头,缓缓地迈开脚步。但他走往的方向不再是自己的房间,而是朝家门走去。
他本来缓慢地走着,接着越走越快,健步如飞,推开了家门,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迫不及待地把那个冷漠的家抛在後头。
在那里他什麽也不是,什麽也无法掌握,所有的人都看不起他,没有人看得见真正的他,没有人看得见他能够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那你以後都唱我写的歌吧。」
他又回想起自己站在王若雯家门口要离开的那时候。
『嗯,好啊。』
王若雯毫不犹豫地答应,仰头看着他,就如同他是她的阳光,她的星光,她的世界。
他只想往王若雯的方向而去,他只想永远永远地拥有她,不顾一切。只要还能拥有她,他就能感觉到世界还是美好的。
他才能感觉活着,他才能感觉自己存在,不止是无法掌握任何人事物的自己。
当王若雯开门见到他,漾开笑容的时候,他一把将她拉进了自己的怀中,紧紧地抱着她,然後这个现实,也变得容易过了一些。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