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流年徐徐 — 8-1 Zigeunerweisen,流浪者之歌

正文 流年徐徐 — 8-1 Zigeunerweisen,流浪者之歌

--Zigeunerweisen,流浪者之歌

→Zigeunerweisen为德文,西班牙作曲家萨拉萨蒂创作的管弦乐队伴奏的小提琴曲

在最後一次与学姐共进晚餐之後,我在礼拜二傍晚回到纽约,Ashley有义气地来机场接我,就和我第一次到纽约的时候一个样,但唯一的不同在於现在的我们对彼此已有了熟悉感,并且,当她一见到我,不是温暖的问候,而是披头就问:「你们怎麽了?」

「我才刚下飞机耶,太欺负人了吧你。」我瞪着眼儿拧眉,对於友情有点失望。

「那你好吗?」

「还好。」

「好,所以你们怎麽了?」她替我拿走行李,眉开眼笑地问。

我抢回我的行李,并且轻蔑地看着她,她殷勤地像只讨食物的小狗,我说:「我们分手了,分得愉悦果断,就像铅笔笔芯断掉那样清爽,灰白的天停止泪流,世界明媚了,就是这样。」

「我只听得懂你说的第一句。」

「没关系,反正只有那句重要。」我咕哝。

「喔,狄夕有封信要给你。」

「信?」我万分错愕,踩着帆布鞋一个踉跄,但我随即以惊人的平衡感稳住了身子,更保住了面子。

「对啊,到家拿给你看。」

我两手一摊,只剩「好」可以说。

「你没偷看吧?」

「当然没有,我有良心得很。」她给我一个大大的微笑,我感到很欣慰。

纽约没有因为我一个多礼拜的缺席而改变,繁忙的街道,形形色色的人们,踩着高跟鞋的、踩着滑板的,每一个人,都走在他们的生活轨道。

「你去了旧金山哪里啊?快跟我分享。」

Ashley从後照镜看着我,我手肘贴着车窗底撑着下巴,闭着眼回答:「没去哪里,就饭店跟音乐厅。」

「骗人!你不是说你要去找你朋友吗?」她尖叫,这一个礼拜以来我一直很想念她的尖叫声,特别有活力。

「有啊,我有去找他。」

「那你那麽早回来干麽?你去玩不用花钱耶!」

她不断碎念,说我不懂得好好利用这段假期,只有傻子才会办完正事就回来,我听着听着笑了:「我也不知道。」

街上很吵,我又讲得小声,Ashley受不了便问:「你说什麽?」

「没事。」我睁开眼睛,恬淡地微笑。

我有新讯息。

我把讯息提示的声音设定成斗牛曲《卡门》结尾的高音「La」和「Re」,铿锵有力地,很振奋人心。

「到纽约了?」是邱晨。

Ashley握着方向盘问:「谁啊?狄夕吗?」

我翻了白眼对她摇头,同时按下发送回覆邱晨:「嗯。」

「那就好,保重。」他很快地回讯息了。

红绿灯由绿转红,又从红转绿,我点着键盘再次输入:「我跟你说,我好想打篮球。」

接着,直到我们回到家,手机才有新讯息的反应:「来。」

简单的一个字,「来」,去旧金山吗?傻了吧,我才刚回来纽约呢,将近三千公里的距离,又不是台北市到新北市,短则跨一步,再长应该也不会超过三个小时的车程。

走啊,我们去打球。

如果生活可以那麽轻松,那我会说:「好,等我,我马上到。」

「信在你钢琴上了。」

「好,谢啦。」我脱掉外套,顿了顿,又问:「我问你啊,你怎麽知道我们分手了?」

她拍拍我的肩,了解似的笑了笑:「他拿信给我的时候告诉我的,你放心,全校大概只有你我他知道而已,除非他再告诉别人。」

我抱住她,虽然偶尔很讨厌,但她还是我最好的室友,对我而言不像学姐的学姐。

以我对他的了解,这麽要面子的人不会告诉别人的,即使他隔天就要消失在地球上也不会,因为他不会想为自己在别人心中留下一个被甩了的印象。

「最亲爱的路庭:

第一眼见到你,我就觉得你很美,你美得很自信,美得很耀眼,你很清楚自己要什麽,於是我喜欢你。

不管理由是什麽,谢谢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们在一起,这两年我特别开心,虽然我知道我们一定会有今天,如果再走久一点,你没提,面对你看着我时的眼神,我可能就会提了,你怎麽不等到那天让我提呢。

对别人来说,你可能是天使或女神,但在我心里嘛,你是恶魔,是魔女,我第一次那麽认真面对一段感情,就这麽被你的『我们分手吧』给毁了,这也是我第一次被甩,要是我哭了你说你心疼不心疼。

该说的想说的在电话里都说了,祝你幸福,但我会比你更幸福。如果你找不到比我更帅更有才华的男朋友,你还是可以回来找我。

我帮你介绍。

帅气的钢琴王子狄夕」

他的字好丑,这是我看完信之前和之後的第一个反应,明明就不太会写中文还硬要写。

但是,我为什麽要等到那天让你提呢。

但是,我怎麽可能会沦落到需要你来帮我介绍男朋友。

但是,这丑丑的字,很真实。

也许我往後的生活里不再有太多的你存在,但至少在过去的时光中,你占了一个不小的位置,这个位置可能不是很浓厚的爱情,但会是很棒的陪伴。

「你看起来很想跟他复合。」Ashley站在门口看着读信的我,满脸揶揄。

「你怎麽会这麽想。」我把信纸收回信封并放进抽屉,「眼前有大片的草原,我干麽吃回头草。」

「好,对,你们已经分手了。」

「没错。」我微笑。

「我回纽约了。」我告诉狄夕,「信看了,谢谢你啊。如果你需要中文写字家教,我可以毛遂自荐吗?」

「你这是什麽意思?」他的声音懒懒的,不再有太多浓情蜜意,到像是刚认识他时,那种邪媚的气质。

「就是我们还是朋友的意思。」

「如果你同意分手是我提的,我就赞同你这句话。」

「你去死吧,是谁提的有什麽好计较。」

「可是人家不甘心。」

「我开心得很呢。」我手指绕着发尾,才分手连态度都变了,以前还宝贝宝贝地叫呢,好像我是块别人碰不得的珍宝……

於是,我们从男女朋友,成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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