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八月二日,下午2点54分。打扫。
A4稿纸散落地面。我拨掉。推到角落囤积。
好吧,半年来累积的东西只剩这些。
一堆废物。垃圾。对不起树木。删删改改。删删改改。最後怎麽看都不顺眼。推倒。拉倒。我真的很没用。
她一大早离开後,留下一万块,以及香港的朱古力。我心情相当差,捡起一张又一张的稿纸,重新分页,装进资料袋,一边收拾家里,一边听着《昆汀‧塔伦提诺》的电影配乐。
像往常那样,她什麽也没带走,於是我把她留下的、不要的、没用的,全都一齐打包。我犹豫过是否把她那件粉红色顽皮豹雨衣扔掉,但想来想去,还是决定留下来。那件雨衣是我用生平第一份稿费买来送给她的生日礼物,说到底也颇具纪念意义。
她是一个外缘极好的女生,但由於生活上的凌乱,造成她极少有整理什麽的时刻。与她同居时,清扫的事通常落在我身上。我没关系,只希望她回来睡觉时,记得枕着我的胳膊入眠。
我捡起她的衣服,随手打包。
她极有语言天份,认识她时是社团的英文演讲代表和补习班英文老师。每天活在有英文的日子中。
「这麽拼命究竟为什麽呢?」我问她。
「人生啊。奋斗啊。就是这样啊。没什麽好为什麽。」她说,顶着美丽的光环,又说:「像你啊,书念得普普通通,倒不如去学别的技能。」
「还没想好将来想靠哪种技能过活。不喜欢的东西无法勉强。」
「政治、法律、经济、金融,随便挑一种专攻都很好啊。」
我摇摇头。摇摇头。「不可能那样,没兴趣的东西就是没办法。」
「万一不快点爬楼梯,只能看着大家抵达山顶。」她说:「人只要专精一种技能,就可以活下来。」
「我知道。」我搓搓鼻子。「不是每个人都太早开窍的,我的那种要很慢很慢很慢,……」
「跟开不开窍没关系,」她说:「语言没天份的话,竞争上会少很多优势。」
「可是我就是没办法像你一样。」
「努力!」她强调。「别来那套。」
「有些事不是努力就能达到的。」
我不再理她,翻开玛格丽特·莒哈丝的《情人》。
「每天看死人的东西,活着的人根本走不到你的地方。」
我盖住耳朵,用尽力气钻进死人的世界,而她故意把BBC英文广播打开,跟着大声复诵。我痛苦死了。
那时是同居的第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