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棉花糖不說愛 — 紅色與黑

正文 棉花糖不說愛 — 紅色與黑

才刚开始营业的爵士酒吧,已经有两、三组熟客报到,但最前排的桌子却是空的,程冠宇松了口气,朝吧台的老板眨眨眼,他真的帮他留下那个头等座位了。

云沛书从一踏进酒吧内,就用着全身的毛孔在感受着这家小店,晕黄的玻璃雕花垂坠灯,老式的皮革长座椅,因为空间狭小的关系,每桌比邻而坐,却不会令人感觉尴尬,因为会聚在这家店的人,全都是热爱爵士那自由惬意的同好。

离舞台最近的座位,近到只有一公尺的距离,台上忙着在调整乐器的乐团,连他们抚琴摸弦的摩擦声都能听得清楚。深吸一口气,空气中交杂的各种气味反而让爵士的自由感更强烈。

这里,走得是纽约的爵士酒吧风格,也是她最喜欢的一种。

程冠宇看着云沛书不自觉漾起的浅笑,心想着真不愧他为了她爬了那麽多文、做了那麽多的实地探访的功课,能让她高兴到忘我的笑出来,一切都值得了。

她应该,要常笑的。但是常笑的话又不太好,他不想要别人也窥见她的美,这笑容,他一个人收藏着就够了。

「谢谢你……」云沛书小声的呢喃。

「嗯?」忙着点餐的他没听清楚,一仰头就见道她连眼神都闪烁着光芒。

「谢谢你带我来这里。」

程冠宇慢慢的从微笑到傻笑,那痴憨的模样让她胸口一紧,她立刻撇头,但却控制不了心中某种躁动。

「笑得太蠢了。」

「啊、抱歉,因为……你说喜欢,所以就……」

「我只是谢谢你而已。」

「对、对了,这里有一种调酒老板说很适合女生,甜甜的,没什麽酒精,你……」他紧张的介绍,完全忘了他原本想像个稳重的男人一样,大方的说着这里最推荐的是什麽。

云沛书眼睛闪过一丝狡黠,「我自己点我喜欢的。」

「喔、好。」他乖乖的把菜单工整的放在她面前,动作跟个专业的服务生没两样。

「我要TequilaShot.」瞥到他一脸茫然她才解释,「是龙舌兰酒,我很喜欢喝龙舌兰。」

「我、我知道是龙舌兰,只是,那很烈……」

「我知道啊,每次喝酒的时候我都从TequilaShot开始喝,然後把每一种有龙舌兰做基底的调酒全喝个一遍,大概就是从这里到这里。」她指着菜单上的酒名,淡淡的说完後,程冠宇已经脸色刷白。

不是吧,这麽能喝?

其实他、他的酒量很差耶,大概就是两杯调酒就晕的程度。

不行,好不容易跟心中的女神出来喝酒,怎麽能扫她的兴,「那我就跟你一起喝一样的吧。」

从他冒冷汗、脸色发白的反应她就已经推测出他酒量的程度,但看见他为了她这麽拼命,她又不忍阻止他。

红色的男孩,喝醉了也还是红色吗?

很多人在经过酒精的催化,好像就穿上了另一张皮,平时隐藏的个性一不小心就会显现出来,她曾在酒吧里看过太多的失控,那些人的色彩有的会变得很忧郁,有的也会变得很混浊,配合着爵士乐令人捉摸不透的起伏,这一切都成了整间酒吧的风格一角,拼凑起来,就是一场难忘且不会重复的音乐飨宴。

清脆的铜钹声敲着,预告过後,紧接着轻快的节奏开始,宣示着夜晚的到来,配合着热辣的龙舌兰,以及余韵中的焦糖味,她深吸一口气,放纵的沉浸在这感官中,也悄悄的偷看着他,随着一杯下肚後,马上就红起来的脸颊。

「沛书,你真的很喜欢爵士乐。」他不自觉得喊出她的名字,但她却不讨厌。

「是啊,因为爵士乐的颜色,永远不会变成黑白色。」

「黑白色?」他一愣,从她那忽然黯淡下来的目光中,他追寻着,想从中找到答案。

调酒被端上桌,她咕噜咕噜几口就喝掉了三分之一,好像喝进去的不是酒精,只是果汁而已。

「我只有在听爵士的时候,才觉得我是活着的,不然大多数的时候,我都像个旁观者,感受不到很多感受。」

是因为酒精的关系吗?他从没想过她会跟他说那麽多的话。

他忽然抓住她的手,热烫的掌温像太阳一样炙热,她想抽手,却被他紧紧握住。

「那我就把我的感受传染给你就好了啊,人家说心情是会传染的,我只要每天每天都很开心,你一定也会感觉不一样。」

你一直都很开心啊,像感受悲伤的开关坏了一样。她心想。

「那样又太无趣了。」

「我知道,喜怒哀乐嘛,那我们就一起看喜怒哀乐的电影,那样就会不一样了。」他说着,然後又傻笑起来,才第二杯调酒,他的眼神已经开始涣散,但他身上的颜色却一点改变都没有,依然是那麽的红,红得耀眼,红得让她好像随时会被吞噬一样。

她那,只有黑与白的世界,开始一点一点的,从他的掌温被渲染,爵士让她没听见自己的胸口像有只小鹿在四处乱窜,酒精也让她没发现自己的脸颊红得像沾染了草莓般可爱。

她愣愣的盯着他,忘了要移开视线,而他也慢慢的站起身,低下头看着她,愈来愈近,愈来愈近……

两人唇与唇的距离也慢慢的倒数、再倒数,最後他整个人就这样瘫软的趴在桌子上,一睡不起。

云沛书喘着气,全身发烫到连耳根都红了,被他握着的手,不知怎麽的便成了情侣的交扣牵法,原本冰冷的左手也早就转为温暖,跟另一手没被牵着的右手,形成强烈的对比。

她左右看着,最後淡淡的笑了。

「连喝醉了,颜色都还是单一的那麽无聊。」但,她好像不讨厌,没那麽讨厌,或者是,喜欢一下好像也没什麽不好。

这一晚,她一直喝到乐团演奏结束,他才慢慢清醒过来,一醒来就对上她淡漠的眼神。

「一直被你抓着,害我都不能去厕所。」

「对对对不起,我……」

没等他说话,她已经急忙的冲去厕所,让他一个人在座位上懊恼的不知所措,但其实,他牵得没有那麽紧,只是她,有点舍不得放开而已。

程冠宇乱抓着头,因为酒醉还有点晕眩,但更气得是自己的酒量怎麽那麽不争气,这下子他在她面前的形象应该彻底幻灭了吧,一定觉得不能喝的男人很不男子气慨吧。

「我送你回家。」云沛书静静的站在他旁边,那双毫无波澜的眼神像连杯酒都没喝过般的冷静。

「不,应该是我……」

「你不喜欢?」

他一听马上摇头解释,「喜欢、喜欢!你送我回家吧!」

她转身先迈出步伐,没被他瞧见的是,那灿烂到连牙齿都露出来的大大笑容,就这样,被藏在散场酒吧的黑夜里,只被酒吧老板不小心瞥见。

老板边擦着杯子边笑看两小无猜的两人离开,他很惊讶,那一脸处变不惊的女孩也能有那麽灿烂的笑。

「挺美的。」

如梦一般的夜晚,被深藏在爵士乐中,隔日一早的见面,两人就像什麽都没发生过般的互道了早安,却只有她明白,这一晚的她,已经被悄悄沾上了一点红,而且她并不讨厌,不,是喜欢一下好像也没什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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