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兩城之歌 — 丟棄一部分的我自己

正文 兩城之歌 — 丟棄一部分的我自己

尹恩卉才送孙至浩出门,正转身准备回家门时,远远就看见一辆超级高调而且非常眼熟的西瓜红双人座跑车。

简芳,上星期因男友限制她裙子长度和高跟鞋高度而结束第十八段恋情後气愤多过於伤心的简芳。

简芳自小时就是个大美人,本质漂亮秀丽又不吝啬装扮自己,再加上她脑袋聪明伶俐且处世大方活泼,从学生生涯到职场上,一路以来身边最不缺乏的就是追求者,但对她来说,男人只是生活中的调剂品,工作才是生活中的重心,而这样的人生观反而使许多的男人更加疯狂着迷。

如此充满魅力的简芳是平凡的她最好也最亲密的朋友,两人在外人眼里很不搭嘎,但是他们两人就是异常得处得来聊得来,好朋友一当就是将近二十年。

只可惜的是简芳从她孙至浩尚未在一起之前,就不知为何和孙至浩互相看不顺眼,在他们在一起之後,简芳和孙至浩对对方的感想只有急剧恶劣化可以形容。

甚至每回来看她,都是计算好了时间,确定不会遇上孙至浩才来的,若是不巧碰上了,双方都非得要斗个你死我活水落石出才甘愿罢休,每回最煎熬疲惫的都是夹在中间的她,最近这几年她连让他们握手言好的想法都没了,只能消极的不让两人碰面。

「刚在附近和客户吃完公关饭,就过来看看你……」

简芳一面脱着红色高跟鞋,眼尾不经意扫过了玄关旁的角落,盆子里一双穿得破烂肮脏的男性帆布鞋,一副正准备要拿去哪里清洗的模样。不禁皱眉扬声问:「他该不会连鞋子都要你帮他洗吧?」

「他忙嘛。」她不以为意地笑笑,递上室内拖鞋,领简芳进门。

「忙?这可真是个好藉口。」广告公司企划部主任的头衔也让她忙,但她可从没忘了洗自己的鞋子。只是,是亲自送洗。

「不是藉口,他是真的很忙,而且我在家里也没事做啊,洗洗东西也好。」

「你呀!傻瓜一个!他根本就是存心要把你训练成台佣,就负责照顾他孙大爷一个人!」

简芳讽道,一面随意浏览着整齐洁净的空间,不时停下抚弄几个有趣可爱的小公仔,拿起其中小猫模样的问:「哪里买的?以前没看过。」

她正忙着沏茶,闻言抬眼瞄了下,「去年在花莲路边的小店看到的,觉得很特别就买了,你喜欢就拿回去吧!」

「别送我,记得下回帮我带几个。」像个太后四处巡视完毕後,才满意地坐下来喝茶。

「你带回去吧,下次去也不知道是什麽时候了。」

尹恩卉斟满浅褐色茶水,递给等待的简芳。

喝上口茶,简芳满足的呼了口长气。刚刚绞尽脑汁对付别有用心的色鬼客户完後,她的知觉全是疲惫,但此刻捧着热茶窝在软软的沙发中,那些狗屁拉匝的事情全都不在她的思考范围了。

「当你朋友这麽多年,有件事情我一直很佩服你──这样三天两头的搬家而且是南下北上的,你到底哪里来的耐心带着这麽一大堆东西,在台湾的县市里移来移去的,都不嫌累?」

这是简芳第一次来她的新居处,但没几样东西是不曾在尹恩卉身边看过的,最重要的是东西只会多不会少。

「这很值得佩服吗?」她好笑。

「我是说真的!」

对一年最高纪录曾经搬过七次家的人来说,这真的是非常非常神奇的一件事情!

尹恩卉把自己陷进沙发里,和简芳同一个姿态後,才慢慢说着:

「其实真的很累也很麻烦,我现在甚至光想到搬家两个字就觉得肩膀酸痛了,但是……如果不带走它们就等於得丢掉它们。这里每个小东西都有和我的一段回忆或故事,丢弃他们,就好像要丢弃一部分的我自己一样,我好舍不得,怎麽也下不了手,因为没办法抛弃它们,只好辛苦一些。」

简芳听了直摇头。

「你这恋物的毛病真是一点也没改善。记不记得国小五六年级的时候,有一回,班长弄丢了你的自动铅笔,而你居然大哭的那次?只是自动铅笔耶!?」

简芳夸张的动作快把茶水都洒出来了。

他们从国小开始同校同班,然後就宛如命运般,一路同校又同班直到高中毕业,大学虽然也同校,不过一个进了幼保系一个进了行销管理系,才终於让他们连体婴似的情感有歇息的时候。也因此彼此都很了解对方任何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情。

「当然记得。」尹恩卉带点不好意思的强调着,「那是我用了八年的自动铅笔……虽然不值钱,但是……」

「我知道它对你意义非凡,不过别人不一定知道。那时候,班长吓得整间教室到处跑来跑去,弄得大家鸡飞狗跳,只为了把一只自动铅笔找出来给你的样子,我现在还印象深刻。」简芳看了她一眼。

「不只是自动铅笔,是我用了八年的自动铅笔……」她弱弱地辩解着。

「我说你呀,你是玛丽莲梦露还是麦克杰克森?」简芳看她这样子就忍不住要亏她。「点自动铅笔成金吗?」

语毕,简芳哈哈大笑。尹恩卉也笑了,带点不好意思的。

喝了口茶後,简芳脑海闪过事件的後续发展,双眼晶亮亮,全是对八卦消息的渴望,「对了,後来班长都把笔还给你了,你怎麽还哭那麽久?我那时候超好奇的,一直没机会问你,是班长那时还对你做了什麽吗?」

说起这个,她真的觉得不好意思了……尹恩卉低下头,耳根红了。

「那是因为……我觉得很对不起它,没有好好保护它,让它受委屈了。」

这个它,是一只再普通不过的普通自动铅笔。主人既不是玛丽莲梦露也不是麦克杰克森。

「天啊!你的病比我想像的还严重耶!」简芳晕了。

「我只是容易对身边的东西产生感情而已……」

好友的反应真激烈,但是她真的不觉得自己有夸张到这种地步。

简芳直摇头,「我真不晓得,你这样的生活态度怎麽受得了他……不对,应该说怎麽受得了彼此,你们简直就是大极端的组合。」

不用指名道姓,他们心里都清楚这个他指的是谁。

简芳从来不在尹恩卉面前提起他的名字,据本人所说此举的副作用会引起恶心心悸和上火,所以使用他、那个人、那家伙、那东西或那王八蛋等等来代替之。连原本会积极纠正的尹恩卉久而久之也放弃了。

这个他,和有恋物癖的尹恩卉相较下,程度比南北极还更南辕北辙。

超级厌恶麻烦的孙至浩,人生中除了钱和昂贵的摄影器材之外,其余任何肉体以外的东西完全不放在眼里,甚至是大型家具都宁愿花钱请人全部通通丢弃清空或送房东,然後到新落脚地再直接全部花钱购买全新的,尤其最好是有专人直接送达并且组装完成。因为,他连一根手指头都忍受不了收拾整理的过程。

就在他们五年前第一次搬家时,尹恩卉只是请孙至浩替纸箱封上胶带的时候,就发现这惊人的事实──她还记得她回过头便看见他把胶带扔进垃圾袋,还很顺手的把她预计放进纸箱的东西也一并扔了进去──从此之後,搬家的相关事宜,她宁可自己累,也不许他过问。

「其实我们这样也配合得很好啊,他处理外面工作上的事情,我就负责打点家里的一切,分工合作反而很少吵架……」

心里知道简芳不会想听,但是她还是想为他保留一些好形象,即便两人都打死不想要。

「不说这个了,我今天是发神经喔,干麻提那家伙!」打断她,皱了皱眉,简芳显得有些受不了自己,主动带开话题,「这次要在台中住多久?」

这问句让她的笑容淡了下来,「不知道……你知道的,也许再几天,或者再几星期……总之不会超过三个月。」

换言之,他们平均每三个月就得更换一次住所。

於是,在短短的五年内,累积了搬家二十七次的惊人纪录。

孙至浩的工作是摄影。

至於拍摄的内容完全没有特定,端看谁发案子给他,有时是时尚杂志的人像摄影、有时是广告业者的商品摄影、有时是旅游业者的景像摄影、有时他为了比赛而摄影……性质不定,种类繁杂。

案子如此复杂的起因,并不是因为他什麽都能拍也都拍得好,毕竟能把人事物拍美丽抢眼的人才市面上多的是,能造成他在业界抢手的主要原因是,他拥有一项非常可贵的才华;他在任何作品上的表现都有属於孙至浩的风格,同时因应业主的要求做到双赢的调整,最终成品能实际地给予产品上升的业绩曲线。

这样更胜完美的摄影家,怎麽能不让每位合作过业主对他爱不释手?

但,孙至浩是苦过来的

她永远记得他们在一起的头一年,生活真的很苦,他常常边打着零工边接着几乎等於白做工的工作,熬出点名声後,接到的第一件大案子是某大电视台重金打造的偶像剧跟拍摄影师,这个工作名称看似华丽多彩,实际上跟着剧组东奔西跑日夜颠倒的生活太过艰辛,知名的摄影师谁也不愿意接,而没名气的摄影师肯吃苦,却又换成制作团队看不起人家,挑三拣四地,最後找上了他。

他的作品亮眼有水准,当然另一重点是初出茅庐价格便宜。

评估了一个晚上,他咬着牙接下,然後撑过来了,并且非常成功──一部收视率总是位居亚军的偶像剧,推出的写真书竟然突破了历史上同质商品的纪录,在当时让许多知名人士啧啧称奇,视为奇观的上了几天娱乐新闻和头版,分析式的报导总是着重在於画面,不论是结构、意境和补捉情感的瞬间都令人着迷,使得孙至浩摄影师的名号连带飞快地传播开来。

也因为这份工作开启了如同游牧民族般逐水草而生的生活方式,他们跟着工作地点迁徙变成一种强制性的必须。

工作的不稳定造成他们生活的不稳定。他的辛苦尹恩卉全都看在眼里,默默地心疼在心里,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她更清楚他的心意,所以她告诉自己,不喜欢也要忍下来,只因为他。

「你叫他别再跑那麽远了,上次去澎湖,害我整整一年看不到你,如果他这次敢选什麽龟山岛的话,我肯定跟他拼命!」简芳气呼呼地说,几年前的仇仍旧记忆犹新。

尹恩卉被她夸张的言词逗得呵呵笑,「不会啦!你想太多了!」

「我担心嘛!」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直到简芳发现时间流逝,快要赶不上公司重要会议,匆匆忙忙地走了。

整间屋子突然变得好空。

送走好友後,尹恩卉一个人傻傻地在玄观站了好久,才想起来自己原先是打算要洗孙至浩的鞋子的,但让简芳的来访给打断了。

想起这件事,心不知为什麽有些空洞洞的。

甩甩头,她端起了盆子往浴室走去。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