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情歌住了誰 — 9

正文 情歌住了誰 — 9

小满:

从没这样喊过你,既然是在信上,那麽即使这样喊,也不会太害羞了。

我不知道为何被你讨厌了,所以也不确定你愿不愿读这封信,但为了不遗憾,还是想把没说的话说完。

记得第一次认识你,觉得怎麽会有个女孩竟然在学校烤番薯,因为太过新奇,才忍不住想和你亲近,想观察你是什麽样的人。

後来我们聊着、我们笑着,不知不觉的时光,反而是我最珍惜的时光。我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感觉,不需要伪装,也不需要担心你会失望,不是因为不重视你,就因为知道你一定懂我,所以我是什麽样子都没有关系。

我猜你一定会说,我是哪来的自信这麽认为。

但我就是知道,你不会在意那些无谓,认真地只把我当成张立夏看,不是校草张立夏,就只是张立夏。

我从没认真写过信,是不是愈写愈恶心了?哈哈!

其实,移民的消息很突然,原因是我爸妈怕我会闹离家出走,所以才先斩後奏,一切来得太快,那天我原本买好了项链,要跟你告白……

但都不重要了,因为我已经被你讨厌了,讨厌我也好,至少让我离开的不会太舍不得。

那天没说完的话,其实是──小满,你知道吗?我们的名字很配,我叫立夏,你叫小满,以二十四节气来说,我们两个合在一起,就是爱情最初、最美好的模样。我喜欢你,一直喜欢你。

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们在彼此心中都是最美好的模样,无论你为了什麽而讨厌我,希望在很多年以後,你能想起曾有那麽一个人,最喜欢看你啃鸡翅的模样。

哈哈,我这麽说,你是不是特别想打我?

掰了,我的初恋。

张立夏上

我阖上已经被重看了数百次的信,太久没回味这段回忆,如今想来,这封信带给我的感觉,既酸又苦。

这封信是在张立夏离开一个多月後收到的,上头有他在国外的地址,我也曾试图回信──不对,是我曾经,寄了一百封信。

周末的夜晚,我才刚刚从芮如家回来,和芮如小酌了两杯,整个人有点微醺,所以才忍不住把这封伤感的信再次拿出来看一遍。

收件人:范杰

信件主题:不告而别的恋人

内容:范杰先生,晚安。

今天信回得有些晚,赶在十二点之前回信,这样我们明天还能再交换一封。

其实选那首歌,确实是因为对初恋的印象很美好,但後来,我也哭了很久。

因为一些原因,我们确认彼此心意是因为一封信,但遗憾的是,後来不管我写了多少回信,他都不再回我。

那时我告诉自己,就写一百封吧,如果第一百封他都没有回,那会把他彻底忘记。

事实证明,就因为写了这一百封,我才更忘不了他,这份遗憾,让他在我的内心是最特别的存在,谁也无法取代。

好吧,初恋的话题让我们到这结束,今天来聊聊正式谈的第一段恋爱吧。

今天和朋友喝酒,刚好聊到朋友以前曾不告而别的恋人,居然忽然出现,惊讶她居然已嫁作人妇,老调重弹说着他多後悔。

说起不告而别这种分手行为,可谓最不负责任、最胆小的一种分手方式了,告白的时候都很勇敢,为什麽说再见的时候,却只会当个鸵鸟呢?至少我从来没这麽做过,你呢?

因为你提到了愧疚,所以有点好奇,会不会是这麽回事(笑)

我的第一段正式交往的恋爱,有点曲折,但对方最後也是选择了这种方式说再见,我其实对他没什麽怨恨,因为那时的我,喜欢的人一直都不是他,这样说来真是自私呢,所以我也没资格指责他的告别。

是不是每个人一生,都得经历一次,我爱他、他爱她、他爱我这样的事呢?所以偶像剧和小说才有数不尽的题材可以写。

我想起多年前田馥甄单飞出道的第一首歌〈Love〉,唱的就是这麽回事,明天我会在相同时间点播这首歌,分享给你。

对了,我的第一段恋爱,想起的不是那个不告而别的恋人,而是我当时一直暗恋着的大叔,他那时为爱伤神,最喜欢听的歌曲是〈半岛铁盒〉。所以直到现在,只要一听这首歌,我仍回想起他带着醉意,嘴里念着她的名字的模样。

祝福你,能做场美梦,迎接快乐的假日早晨。

叶浅浅上。

2005,夏。

「妈……哪有人这样的啦,我马上就是高三考生了耶,你就不怕我考不上好大学?」

「反正花钱给你去补习班,你一样考不上公立,不如让妈省点工钱,你就乖乖帮忙,当作是赚你大学学费。」

我瘪着嘴,就算再想抗议,但最後还是得屈服恶势力,乖乖从早到晚在店里帮忙。

亏我都和芮如约好了,高中最後一个暑假,我们要玩个痛快!她在无名认识了超多朋友,听说一起去唱歌都不用付钱呢!啊!我也好想去啊!

最重要的是,她居然已经在学喝酒了!果然孟芮如不管做什麽,永远都在我的前面,她总是那麽地……令我羡慕。

无趣的打工生活就这样展开,每个星期只有店休时,我才能和芮如一起出去玩一天,看着她愈来愈会打扮,在陌生人面前也愈来愈不怕生,我就觉得和她离得愈远,连共通的话题都少了许多。

也就是在这麽苦闷的日子里,我们店里出现了一个和妈非常聊得来的常客,因为妈妈总是找不到酒友,和这个大叔聊开後,大叔每个礼拜天都会在打烊後,和妈妈喝酒,刚好他的休假日,和我们的店休日一样是星期一。

「眉姐,你不要老是说自己是阿姨啦,你也才大我十多岁而已,是姐姐。」

「唉唷!阿旭啊,你嘴真甜,来!划拳!姐让你。」

「哈哈哈!好!」

我在二楼後头小厨房里夹了盘卤菜,放到他们面前,便当起了裁判。

「阿旭啊,你抢拳啦。」

「妈!你自己说要让人家没让就算了,还怪人家抢拳?」

妈妈立刻瞪了我一眼,我马上闭嘴。

「唉唷,真的是我出太快了啦,小满,你就不怕被你妈杀喔。」

「大叔,你不能老是让着我妈。」

「小满,你真的很不会看脸色,人家怎麽会是大叔咧?要叫哥哥。」

这两个人,互相夸对方不说,现在难道还要连我也加入拍马屁行列?拜托!他大我整整11岁耶,不是大叔是什麽啦。人家韩剧《新娘18岁》里,男女主角差十岁就被叫大叔了,何况是11岁!

「懒得理你们,哼!」

忽然,大叔手一伸,揉乱了我的头发,「要乖一点啦,不要老是惹你妈生气。」

「要你管!」我吐吐舌,立刻躲回楼上,完全不想理这两个酒鬼。

直到半夜三点多,我因为肚子饿,偷偷跑下来二楼,原本想要泡面,却发现妈妈竟然又自己喝挂就把人家丢着去休息了。

深夜,只有大叔手机里传来歌声,一时之间,我想不起这首歌叫什麽名字,只知道他满面愁容地喝着一杯又一杯。

「大叔,我妈又喝挂啦?」

「是啊,没关系,反正我现在是你家每个礼拜日的沙发客,我自己一个人喝也可以。」

「喔。」

「这个时间吃泡面,不怕胖啊?」

我大翻了白眼,「才不会好吗?我现在是发育期,怎麽吃都不胖。」

「没关系,你呀,就算胖了也很可爱。」

忽然被人家夸奖,实在有点不好意思,我转移了话题,「你在听什麽?」

「半岛铁盒。」

「啊、原来是那首啊,我同学常故意唱副歌搞笑,害我都以为这首歌叫〈为什麽这样子〉了。」

「哈哈,我喜欢这首歌,也是很想问一个人,为什麽这样子。」他的笑容有点哀伤,将酒杯一饮而尽的模样,有点沧桑。

我听妈妈说,他常常和女朋友吵架,所以每次只要有礼拜天以外的日子,他跑来家里喝酒的话,就代表他们又吵了。

我不是很懂,那麽常吵,为什麽还要在一起呢?

「大叔,你是什麽星座啊?」

「小女生就爱问这个。如果我告诉你的话,你能不能不要再叫我大叔?」

「不能,那我不想知道了。」

他好气又好笑地看着我,他的发色是金棕色,配上黝黑的肌肤,这样一笑,特别有男人的魅力。

「我看起来有那麽老吗?」

「二十八岁还不老啊?都要三十了呢!」

「可是对我来说,十七岁像是昨天的事而已。」

「老人、老人!说出这句话,你就老了!哈哈!」我拿了另一个空杯,「如果你不想认老的话,让我偷喝酒,我就承认你还算年轻。」

「这是什麽逻辑?」

「只有年轻人才敢为所欲为啊,因为我们不知道怕,因为我们对未来只有憧憬,没有失望。」一说完这句,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说出了好了不起的名言,有点得意。

他眼神闪过一丝异样,望着我好几秒才说,「好一个只有憧憬没有失望,喝吧,明天小心别被眉姐闻到酒气,如果你能答应这件事,以後都让你偷喝。」

「真的?谢大叔!乾杯~」

他一副又想纠正我,但最後弃械投降,乖乖和我乾杯,但没想到酒竟然又苦又难喝,到底为什麽他们有办法一杯接一杯啊……

「脸揪成这样,很难喝吧。」他捏了捏我的脸,我马上瞪他。

「才不!很好喝!我要喝一瓶!」我自己开了一罐啤酒,「这瓶都是我的!」

「加油喔,年轻人。」他又摸了摸我的头。以前不是没被人摸头过,比如说张立夏。但不知为何,大叔摸我头时,表情就像在看一只吉祥物一样,充满了宠溺,却没有像张立夏那样,带了点紧张。

我猜,他把我当成妹妹,而我也把他当成让我对酒启蒙的师父。

虽然,从这天起,我总是对那首歌,特别、特别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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