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思念,3095公里》 — 12

正文 《思念,3095公里》 — 12

忙了一下午,帮宋桦搬完家後,距离欢迎会的时间也仅剩一个小时。

眼前,宋桦将新的床组套上床垫後,她呼了口气,抬眸环视着室内的摆设,动手做着最後的调整。

看着宋桦仅是将书桌上的仙人掌盆栽移到窗台前摆放时,我忍俊不住地抿了抿差点笑出声的唇角。看来,宋桦对某些事物是有着「角度」上的执着,好比厅面里的酒柜,上头酒瓶的摆放,可比百货专柜的精品还整洁。

满意的神情终於出现在宋桦的脸色上,起身,想着我是否该先行告辞前往聚会的地点时,宋桦突然一个回身,将目光定睛在我的身上,问,「你要稍微冲个凉吗?」

「现在?」语气微扬,我惊讶道。

「你流了不少汗,怕你身体待会感觉黏腻,不舒坦。」

宋桦一边说话一边打开衣柜,她开始帮我挑起晚上聚餐的衣着,「身长虽然矮了我些,但身形倒相去不远,我有乾净的衣服让你换。」

「等——」

拒绝的话才刚出口,宋桦已经将一件深蓝的宽松衬衫递到我的手边,「你只剩下十分钟可以打理,别再可是这,但是那了。」

不再搭理我的反应,宋桦迳自抬起步伐略过我,拿着她自己的衣物走向屋内另一处卫浴,二话不说的开始盥洗。

听闻不远处的花洒落水声,我脸色稍僵地垂首看向手中的衣物。不到洁癖,但我可从未穿过另一半以外的女人的衣物。

眉头皱起,我捏紧手中的衬衫,再次想着宋桦这个女人怎麽能这麽霸道又不讲理!

想归想,愤慨归愤慨,但她偏偏是我的上司,尽管不是军事化管理,却也因为宋桦是——第一个在新加坡待我好的人,所以,我愿意将就心里的不愿。

简单的沐浴後,穿上宋桦的衬衫,除了一身的别扭外,我实在找不到其他形容词来说明现在的心境。

「衬你,好看。」先一步盥洗好的宋桦,她正坐在梳妆台前吹头发,透过前方的镜面看着站在她身後的我。

转正偏头吹发的姿势,宋桦的手一扬,关掉吹风机,将之递给了我,笑问,「会帮人吹头发吗?」

我已经不想再费神去细想为何眼前这个女人可以这麽自来熟。或许,宋桦的个性本就大方,不拘小节,只是我从未发现而已。

只有这种时候吧,我会弃嫌怦然於女性的自己。

女孩或女人,总是能够轻易地在路上双双并肩,不用多加思虑便可亲昵的手勾手,关系再要好点的,穿同款样式的衣服配饰也不成问题。

「她们」不知道,这样的自然而然,让不同於她们的「我们」有多麽煎熬。

是该怪自己的心猿意马,或者,小题大作——

朋友,闺密,情人,真的会有界线明朗的一天吗?

「不会?」

「不,我会。」

垂首,一声低叹在心底淡淡滑过。

接过吹风机,轻拾起宋桦的发丝,我将送风的温度调低了些,我仍记得老师说过,头发快乾时,用冷风对发质会更好些。

「以前留过长发?」

闻言抬眸,预备应声答覆时,只见镜前的宋桦正拿着眉笔仔细画眉,本就有着好看眉型的她,经过熟练精致的化妆处理後,宋桦的眉眼彷佛被施了媚人的法术那般,她仅仅只是睁眼,阖眼,投射视线——

秋水粼粼。

我始终认为,眼睛是灵魂之窗这种庸俗至极的说法,实在过於美化与诗意。

垂眸,见着宋桦能聘美於明星的脸蛋,我稍稍屏了息。莫怪,从古至今关乎於美人的诗词歌赋,只多不少。

「平日你跟顾客很能打交道,没想到,私底下很是反差。我说五句,你不过就说一句。」宋桦放下眉笔,换了手粉饼,见我没接话,她继续道,「你吹发的技巧不错,而且,不是我有刻板印象,你若是长发形象,一定好看。」

「经理喜欢长头发的?」

「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造型吧,你的五官很深邃,我认为你留长发应该会是另一番气质。」

「那,就留长吧。」

宋桦闻言笑了下,气色本就白里透红的她,脸上根本不用多加着墨化妆品,她只是象徵性的上了些简单的防晒隔离後,便旋开一支我不曾见她使用过的口红色号,拿起唇刷,淡淡地描摹着唇线。

宋桦的动作极缓,她的手势像极了古代宫廷里的画师,那两片正被上着色的唇瓣,是雪地里正盛开明媚的樱花——

「头发乾了,谢谢。」

不自觉的沦陷在眼前人的美貌之中,我尚未反应过来,宋桦已经陡然起身,背对着我的她,纤长的十指正将身後的长发聚拢而起。一来一回间,宋桦紮了个蓬松的高马尾。

目光来不及闪避宋桦突然大片露出的颈项,那抹藏匿在发後,专属於宋桦气息的体香直面扑来。

有别於檀木的暖色,宋桦自身的气息是馥郁中带上冷艳的冷色调。

踉跄地往後退了开,眼帘眨动,因着眼前人的种种,我的脸颊烧起了好一阵子不再出现的炙热高温。

「I’mgoingtobookthetaxi.」

转身,我没理会,不,是根本无法再分神宋桦眼底里的疑问。

我快步走向客厅,将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手指颤抖地点开叫车的App,大口喘气的同时,我紧张的用手摀住口,如果此刻不这麽做的话,我深怕体内那已压抑不下,轰隆响动的心脏,会失速的从口里挣脱而出。

脑海里不断回放着宋桦的眼瞳,薄唇——还有那抹该死、避无可避的檀木香,此刻它像是有自主意识那般,不断从宋桦那借来的衬衫上,向我施加无法控制的意念画面,让本就混乱的思绪越加黏稠窒息。

「三分钟。」

听着身後传来宋桦的踏步声,不给她任何说话的空间,面对这个女人,我第一次展现了压抑许久的自我。那面,我不喜亦不厌,却不得不被环境给驯服安静的强势个性,「计程车在三分钟就到楼下了,我们下去吧。」

新加坡的叫车服务,这可不是竖起大拇指,给个赞,就能形容它是真的极好。驾驶说何时到点,便是约定的时间点准时抵达,而且费用公道、公开透明。我很少搭上迟到的计程车,通常,我让对方等一会的机率倒是高些。

因着驾驶的高效率,因我而起的微妙氛围,倒是被巧妙地化解而过。

宋桦坐在前座,而我则是後座,抵达餐厅之前,一路上,我们俩人不再言语。

订位的餐厅是韩式烧烤,下车时,宋桦先一步掏了腰包给车费,见状,我赶紧跟上已经走到餐厅店门前的宋桦,正想开口跟她说车费的事时,她的目光睨了过来,「不会下厨,烤个肉总会吧?车资就当我等会给你的小费。」

愣住,看着宋桦语毕後走向店家确认订位名单的背影,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宋桦突然华丽的恢复了她应有的行走如风脚速,把我远远的抛在後头。

提起脚步跟上宋桦,进到餐厅後,我见到了已经与男友先行抵达的Bonnie,她向我挥了挥手,示意赶紧坐在她的对面,一起共桌。

坐下後,我看着正用着韩文聊天的宋桦与Bonnie,一句都听不明白的我,只能转头同Bonnie的男友寒暄。

Bonnie的男友是Enti:Dote的行政主厨(HeadChef),Hank。他是位才华洋溢的新加坡本地人。

每每准备试吃他设计的特色菜单,我都很是不舍将那份美好咽下,他指尖下的食材活了,不仅外观如特展中的艺术品,味道更是堪称一绝。

「还习惯Enti:Dote吗?」Hank帮我倒了杯柠檬水,接过後,我点头答谢道:「学到很多东西,不足的地方我会赶紧努力跟上大家的。」

「Comeon,你已经表现的很好了。我听Christina说,你只是intern?」

「是,我是来修学分的。」

「嘘——小声点,这句话可不能给Christina听到,你如果真的把自己当intern,你会做得很辛苦。」

因着这段话,想到宋桦公事上的铁血,我们俩同时噗哧一笑。没想到卸下厨师袍的Hank,性格非常敦厚,邻家大哥哥的即视感。谈话间,原来他曾到法国学习厨艺,辗转又到义大利当过学徒,前年才回到新加坡就职。

一会後,同事们开始入席,趁着预备点餐的空档,我问了Hank最後一个问题,「去过这麽多的地方,Chef有最喜欢的国家吗?」

Hank闻言笑了笑,他连思考的时间也省了下,直接给了我答覆:「沿途的风景在美,永远美不过自己的家乡。」

我心领神会的点着头,Hank说得官方,却也最是真挚。

转头,看着一旁已经与Bonnie聊到一个段落,正低头看菜单的宋桦,我突然想起中韩混血,学业却是在他国完成的她,这个女人,宋桦心中的根究竟是在哪呢?

「你什麽不吃?」翻着菜单,宋桦问。

不假思索的,我答,「牛肉。」

「我母亲也不吃牛,家族里有人务农?」

「是有这麽一说,但我只是不喜欢吃牛肉。」

宋桦闻言笑了笑,「That’sbad.」

耸了耸肩,我没理会宋桦的小小调侃,正准备点份石锅拌饭时,宋桦已经帮我在这份菜肴前打了个勾,将菜单递给对面才刚入到店里的同事们。

「你——」

这种感受非常微妙,我与宋桦相处的时间并不是少,而是极少。但她却总能料到我的喜好,这到底是真如她曾说过的我太好猜测,还是只是碰巧?

「我没选错吧。」

「为什麽?」看着宋桦,在她身边,我总像个不晓得世间该是何种样貌的求知者。为什麽,这三个字,已经快成了我对她的口头禅。

只见宋桦单手支起下颚,唇角微扬,望着我的眼睛,说了这麽一句韩文,「내마음도너같아——」

「……我不懂韩文。」

「我知道。」

宋桦没有给我提问与纠缠的时间,不,是她知道我不会这麽做。

接下来的用餐时间里,我的耳朵、眼睛,时不时的被宋桦攫走注意力。

开了瓶Hite,抿了口後,我突然庆幸起自己的值班时间完全与这个女人交错而过,仅仅是一天的相处时间,我心里对宋桦的那股仰慕,竟然已经发酵至此。

举起酒杯,麦色的气泡晃在眼前,同事的敬酒接踵而至。

直到第十瓶Hite被同事打开,倒入我的酒杯里时,整晚下来只小酌一杯烧酒,穿梭在同事间聊天的宋桦终是出了声,「Heyguys,enough.」

「Sheisopeningtomorrow.」

「ComeonChris,shecanhandle,right?」已经喝开了的前辈,对宋桦的话不以为然,他依然故我的将酒杯放在我的眼前要我接下。

已经开始有醉意的我,当然是能不喝就不喝。无论如何,在外头绝对不能让自己因酒而失态。我不是高大尚,只是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如此。

关於这点,倒是让我想起了海明薇。那晚,那个女人带我去了酒吧,却是一杯酒都没碰。

『群魔乱舞之中,你必须是清醒的那一个。』

海明薇,她的行为虽然总是让人气愤,但不能否认的是,她说的话是对的。

然而,我认同的对,是散场後还能自己叫车回家的人,居然只剩下三个。

肩膀扛着已经呕吐不知几轮,在店内叫嚣、胡言乱语的前辈,我简直头疼。我开始相信平日衣冠楚楚的人,酒品不一定与其相随为正比。

踏上台阶,看着宋桦正站在路边请认识的计程车驾驶送了第一车的人回去,将前辈扛在一旁的座椅上休息,我走上前站至她的身边,气喘吁吁地道,「不会每次出来聚餐都是这副模样吧?」

「相去不远。」淡淡地,宋桦笑语。

「你能同意?」

「为何不能?」

噎着,不知是哪位在不久前才实施了连坐罚。为何不能?这还真是考倒了我。

「你也早点回去吧,明天还要早起。」

似乎是累了,宋桦并无多做解释的打算,她举起了手,拦下一台空车。

「你是要送完全部的人才回家吗?」

宋桦上前替我开了车门,她让我马上打道回府的意味十分明显,「我也没别的选择。」

想着身後还有四个已经喝成屍体的同事,我抿了抿唇,上了车。

司机准备上路前,我也不知道为何,突然鬼使神差的降下车窗,对着宋桦喊道,「你到家的时候给我传个讯息!」

也不等宋桦回覆,我摇上车窗,请司机上了路。

过了会,在车内的广播放送到了首熟悉的韩文歌曲时,我好似终於醒了酒那般。意识到自己方才对宋桦的发言是如此不妥,懊悔着,我将脸埋进了手掌内,「我到底在说什麽啊……」

回到宿舍後,整夜,我辗转难眠。

不是因着酒精後的神经兴奋,更不是为着室友那堪比雷响的鼾声。而是,凌晨两点半左右,在我打点完一切准备就寝时,宋桦从微信(WeChat)里传来的一条讯息——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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