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你身後有陽光 — 她會不會過勞死

正文 你身後有陽光 — 她會不會過勞死

和小萱唱完几个小时的KTV之後,她们各自搭上计程车回家。

乐莎喝了一点酒,摇摇晃晃的走到自己租的小公寓楼下,掏了好一会儿,才在包包中掏到那串钥匙。她又插了好几次,才成功把钥匙插进孔里,开门进去。

她扶着扶手,一步一步走上楼梯。到了三楼,她又插了好几次,才把钥匙对准钥匙孔,进了她的一方小天地。

她确实困了,也微醺着。上了整整一天的班,又狂欢了好几个小时,即使她才23岁,也确实感到疲倦了。

她勉强脱掉了高跟鞋,将钥匙放在门口进来的鞋柜上,脚步虚浮的走进小小的客厅里。

她一个不稳,倒进沙发里,惶惶然意识到发生了什麽事之後,乾脆就这麽躺着发呆了一阵子。

客厅的茶几上,还摆着放了好几天,却没拆封的信件。有帐单,有各大药妆店百货公司的DM,也有夹杂几张广告单。

唯独没有詹华的信。

她勉强又爬起来,摇摇晃晃走去浴室,将浴缸放满热水,倒了一些泡澡精油。然後她开始卸妆,洗澡。最後她将自己埋进那满缸的水里,闻着放松的香气,不知不觉睡着了。

等她全身没入水中,平白被呛了好几口水,她才挣扎着从浴缸爬了出来,狼狈裹了浴巾,走到房里,倒头呼呼大睡。

隔天,美好的星期六。

她在床上睡到9点才起床。

然後她想起公司还有一些事要处理,便只背了包包,换了双平底鞋,就出门搭公车。

因为是假日,她没有穿得很正式,没有衬衫,没有窄裙,没有高跟鞋。只是穿了件充满小巧思的T恤,下摆挖了一些破洞,然後搭配膝盖挖了洞的牛仔裤,配双休闲鞋。

她看起来清秀的像个高中生。

下了拥挤的公车,她到了公司,跟公司的保全打了招呼,拿了通行证就哔了进去。

然後她进到熟悉的办公室,开了电灯,开了电脑,这时突然觉得有些饿了。

可是她忘了买早餐。

只好拿着她的马克杯,去茶水间,泡了一杯苦涩浓郁的咖啡,决定等中午再出去觅食。

她坐下来,像往常的每一天,先登入了电子信箱。也一如往常,没有任何关於詹华的音讯。

她早已放弃写信,如果他会回信,那他早早就该回了信。也许他从来没有点开过她的信,也许他真的打定主意出国就从此与台湾断了联系。

她毕竟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国中同学罢了。

她轻轻啜了口咖啡,把难过的心情强压下去,开始打开文件,让自己麻痹在一堆做不完的工作里。

一年前刚应徵进这间公司,她是从助理开始做起的。可是她实在太痛苦,太需要一些事情来让她短暂忘记詹华带给她的创伤了,所以她没命似的狂接工作,把所有人做不完的工作都揽在自己身上,没日没夜工作与加班。

公司做不完,她带回家继续做,她需要忙碌,只有忙碌可以让她不去想起那个轻而易举挑动她每根神经的男孩。

喔,现在也许不能叫他男孩了,他思想总是比同龄人成熟的。

颜柏良讨厌假日还得来工作。

为什麽底下的人总是让人不省心?什麽都做得马马虎虎,敷衍苟且,让他这个堂堂总经理每次都能在文件中挑出一堆错误,一堆有时效性的文件还得由他亲自修改!

他眉毛皱个死紧,那个档案室的组长到底在搞什麽,昨天才不过骂了他半个小时,今天就搞失联!好啊,如果傍晚前他不把东西做出来交出来,星期一让人事室通知他不用再来上班了!

他烦躁的又拨了几次电话,还是没人接。公司到底都花钱请了怎样混吃等死的猪头?工作都没做完,也好意思自己放周休?

他扯了扯领带,放弃将它重新打好。今天是假日,戴这个玩意给谁看,工作效率比正装重要太多了。

他一边在心里直嘀咕,一边朝着企划部走去。还没进去,他先闻到了一股咖啡香。他看看手表,十点,美好的周末,谁在公司里?

他放轻了脚步,试图不让他的皮鞋制造出太大的声响,极缓慢的走到唯一一个在电脑萤幕前,埋头苦干的女孩背後。

乐莎一脸认真,十分专注的输入着桌上那成堆的文件资料,一一key进系统里存档之後,她又不知道抄抄写写了什麽,点开电脑上的另一个档案,仔细核对手上的资料。

颜柏良在她身後,不出声音的看了她一会儿,才突然开口:「你来得真早,假日加班也可以晚点来。」

乐莎吓了一跳,转过头来看见一双探究的目光。那是个高大的男人,穿着西装,领带打得歪歪斜斜的,他眉毛很浓,五官有菱有角,看起来有种天生具备的威严。

乐莎坐在她的椅子上,不知道该怎麽回答,也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是谁?她该怎麽称呼他?

但是看他的衣着,以及他的年纪,绝对不像她是个小菜鸟,他应该是主管级的,所以是前辈!

想到这里,乐莎赶紧站起来,微微鞠躬,态度刚好且礼貌地说:「前辈好!」

颜柏良在乐莎转过头来之後,早认出来她就是昨天下班时撞到自己的冒失鬼。方才看到她这麽努力工作,彷佛天塌下来她也不会发现的模样,倒是让他想起了公司里流传的一个传闻。

有个新来的员工十分拼命,热爱工作,热爱加班,所以在短短三个月内就从助理升上了正式员工。这在公司的历史上,可以算是史无前例的,要从试用期再到助理,直到通过内部考试成为职员,每一步都需要好几个月,甚至一两年的历练,她凭什麽爬得这麽快?

可是颜柏良才看了她工作十分钟,便完全明白为什麽她的主管当初会大力赞赏她了。她做事十分认真仔细,而且效率极高,一个人可以做两个人甚至三个人的工作量。

他只是没想到,这样吃苦耐劳的女孩子,竟然这麽年轻,又这麽可爱。连周末都自动跑来工作,难道她很缺钱?那也不对啊,这些她自动揽在身上的工作,并没有加薪,而且听说她会在五点时照常打卡下班,然後继续工作到九点才回家,这样不是也领不到加班费吗?

她为什麽这麽喜欢工作?

颜柏良的目光停在她那双清澈的眼睛里。

他懂了。

也是,应该就是那个原因了。年轻女孩的世界,除了爱情之外,还有什麽能搞得天翻地覆的呢?

他笑笑,「不打扰你了,你做得不错,请继续。」

然後他迈着轻松的步伐,离开了乐莎所在的企划室。

乐莎松了一口气,庆幸自己没有偷懒,不然被抓包可是糟糕了。可她又静下来想想,要抓到她偷懒可是难上加难,她从当初进公司开始,就没有一秒钟是闲下来混时间的。

她又喝了口咖啡,眼睛继续在键盘与文件与电脑萤幕中来来回回穿梭。

颜柏良在总经理办公室忙了一阵子,肚子抗议了。今天秘书没上班,只好自己想办法填饱肚子。他已经把西装外套和领带都扔在沙发上,只穿着洁白的衬衫和西裤,看起来英挺又没那样严肃。

他拿起手机与车钥匙,走出办公室,往电梯走去。进了电梯,他按楼层的手却停了一下,他又看了看手表,已经12点了。那个工作狂不知道吃饭了没?她桌上只放了一杯咖啡……

他在企划室那个楼层走出电梯,往企划室走去。

走到他两个小时前站的那个位置站定,发现她还是维持一样的姿势,好像从来没有移动过。桌上的咖啡已经喝光了,她看起来也没打算去洗杯子。

真的是一个满脑子只有工作的傻子啊。

「你不用吃饭的吗?」他突然出声。

乐莎又吓了一跳。转过来再次看见那个男人。

颜柏良对她工作专注的程度总算有些领会。

乐莎站了起来,很有礼貌的说:「我待会忙完会吃饭的,现在不想打断做到一半的事。」

颜柏良点点头,说了声:「辛苦了。」然後走出了办公室。

乐莎又松了口气,坐回椅子上。她真搞不懂,那个神出鬼没的男人到底在干嘛?她不喜欢现在的工作节奏被破坏,那样她会乱掉啊!她搔了搔头,重新比对文件资料。

颜柏良随意开着车,然後进了一间小餐馆,打包了两个日式便当,又在路边买了两瓶现榨果汁,回了公司。

到了企划室,乐莎还是维持一样的动作,他这次故意大声走了过去,吵得她回了头。他把一个便当和一瓶果汁放在她旁边的空桌子上,说了句:「吃点东西吧。」就走了。

乐莎看着那些食物,肚子正饿得咕噜咕噜叫呢!这下她忘了什麽叫做客气,立刻拿起筷子大快朵颐,把它们通通消灭。

从公司走出来时,天空已经像燃烧起来那样,布满火焰似的云。她揉揉酸疼的肩骨,朝公车站走去。

一台车从她身边驶过,然後又倒退回来,停在她身边。车窗摇了下来,她看到那个男人在驾驶座上对她微笑。

乐莎还是一贯的礼貌,她弯下腰看着男人说:「前辈!你也要回家了啊?路上小心!」

「上车!我载你一程。」他语气淡淡的。

乐莎有些惊讶,连忙说:「不用了不用了!我自己搭车回去就可以了!」

「上车。」他看向前方,摆出一副没得商量的冷峻侧脸给她看。乐莎只好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坐了上去。

颜柏良很满意,转着方向盘,将车子驶离。

车上很安静,乐莎想着该找点话题,於是说:「前辈,谢谢你的午餐,谢谢你载我一程。不知道前辈是哪个处室的?怎麽称呼?」

他说:「我叫颜柏良。你还想不想再吃点什麽?」

「哦,颜先生,我不饿,谢谢你。」

颜柏良瞥了一眼乐莎,真是个有礼貌,挺无趣的女孩子。

车上的气氛实在太沉闷,他问她:「想不想听音乐?」

乐莎说好。他立刻转开音响,披头四的音乐流泄出来。

乐莎愣愣地听着,可是眼眶闪过了许多情绪,她突然十分有感触的说:「颜先生,你也听披头四啊?」

颜柏良转过去,看见她眼中多了很多东西,看来这首歌勾起了她的感觉。她终於有了一点像样的灵魂。

「我听啊,你也听吗?」

乐莎点点头,「我有个朋友喜欢听,我也跟着听,觉得满好听的。」

颜柏良想,应该就是让她失恋的那个人吧,他的直觉。

一路上,还没聊几句话,就到了她家的巷子口。乐莎下了车,又礼貌地跟颜柏良道了谢,走进了巷子里。

颜柏良立刻把车开走。

过了两天,颜柏良下班前,又好奇的绕去了企划室。

她还在工作,墙上的时钟指着八点半。大而静的办公室里,只有她的头上还亮着灯,她完全没有一点自怨自艾,也没有怨天尤人,只是娴静的埋首在电脑前。

多感人的员工啊,不知道她会不会过劳死?

颜柏良站着看了一会,直到乐莎站起来,拿着马克杯走过来,停在他面前。

「颜先生,你也还没下班啊?」

「你收拾收拾,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

「不!我还没有要回家!」她看起十分抗拒。

他皱眉看着她手上的杯子,那上面印着樱桃小丸子的图案,「你别告诉我,你现在是要去泡咖啡?」

乐莎一副被猜中的模样,结结巴巴的说:「你……怎麽知道?」

颜柏良真觉得她没救了。

「你一天喝几杯咖啡?」

「不一定,现在才要泡第三杯。」

「身体不能这样乱搞,到时候健康会出状况的,去把杯子洗一洗,我待会载你回家。」他把西装外套脱下来,公事包扔在旁边的一个桌上,随意坐下,看起来是准备等她。

看他人高马大的,窝在同事的办公椅里,她竟觉得有些好笑。

跟他也不熟,为什麽那麽爱管别人闲事啊?

她只好去茶水间把杯子洗了,走回来,真的开始收东西,关电脑。等东西都善後了,才看他站了起来,拿起外套和公事包,率先走了出去。

他目视前方,自信而从容地走着,乐莎在後面跟着他,盯着他的背影看,突然觉得这样稳重的男性也挺有魅力的。

不知道詹华穿西装起来,是不是一样好看?

可是西装还是看人穿的吧?不到某个年纪,看起来很像小孩偷穿大人衣服,硬要装老成吧?

乐莎一路想着那些事,然後跟着进了电梯。

「你每天这麽晚回家,一天工时这麽长,公司应该要帮你加薪,加很大一笔。」他自顾自地说。

「不用!那些都是我自愿的!」乐莎赶紧阻止。

颜柏良没说什麽,只是又打量了她今天的穿着,衬衫窄裙高跟鞋,可是那张脸,看起来还是太嫩,完全泄漏年龄。

「没有男朋友?」他一副像在问天气一样。

「……没有。」

「难怪了。」

乐莎有些气愤地看着他,难怪什麽啊?她好歹也是个人人喊追的美少女耶!现在比起以前也没糟到哪里去吧!她只是不想交,不是交不到男朋友!怎麽他说得好像她很可怜的样子……好吧,也许他是对的,她看起来也许真的很可怜,全身散发出负能量不说,还常常愁眉苦脸的,他只是说出了他的真心话,和他看到的事实而已,她有什麽好生气的?

「颜先生有女朋友吗?」她反问。

「没有。」他倒是答的坦荡而自信。

乐莎默默哼了一声,看来异性缘应该不错,不然不会那麽跩。

不过,也许他没有女朋友,而是已经结婚了,是老婆才对!

这麽一想,乐莎也不由得对他更尊敬了些,千万记得保持距离啊!这种已婚的男上司最危险了!

他们走出电梯,上了他的车。

「今天要听歌吗?」他问。

「嗯,可以再听披头四的吗?」

颜柏良右手转着音响,左手打转方向盘,驶离了地下停车场。

「颜先生,以後请您不用担心我工作的事和回家的事,我可以自己处理一切!」乐莎决定要跟他说清楚。

「喔。」他看起来没在听,或是听了也没打算理会。

乐莎这时刚好听到一首比较欢乐的歌,忍不住跟着微微摆动起来。

「Iwanttoholdyourhand~~」她轻轻微笑,在心里吟唱。

颜柏良看到她卸下心防,有些惊讶,偷偷打量她。这首歌很短,马上就唱完了,他立刻又按了一次,前奏再次响起。

乐莎笑着看他,知道他发现她喜欢这首歌了。

这首歌唱完的时候,乐莎自己又按了一次。

於是整个路上,他们重复听着这首歌,竟也没人觉得腻。

乐莎下车的时候,颜柏良对她说:「你今天比较有笑容了,有这个年纪该有的样子。」

乐莎谢谢他,转身走入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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