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随笔--你爱我吗?

正文 随笔--你爱我吗?

《你爱我吗?》

最近,有个男人说爱我。

那时,刚从他的浴室泡了个非常舒服的热水澡出来,汲了双拖鞋,拖拖的从楼上下来,瞅见他在大厅里盯着我,边便走过去,如同以往一般,准备赖着他帮我一齐K书。

他挑着眉,叫我别动。

嘿嘿笑,忙并起双腿,收起小肚子,原地摆动着自我感觉象风中摇曳花朵的讨赏:“好不好看?”穿长裙耶。

他微笑,戴着只看书、电脑时才戴的金边眼镜,“披着长发的女人,穿着长裙和拖鞋走动时,是最妩媚的。”目光下移到我没穿袜子的爪,多了丝笑意,“不得不说,你这人全身上下最好看的,只有这双脚了。”

抓抓比较引以为自豪的大波浪长发,再看看自己的吊带短衫,向下是印有暗色格子的拽地长裙,再拎起裙子看看心爱的爪子,由于不见阳光而白晰,最后抬起头干笑,“后一句谢谢,之前的废话免了。”

拖拖的走过去,“陪我K书啦。”一个人是绝对讨厌背单词的。

他笑着伸手让我拉他,在起身的那一瞬间,他说,他爱我。

瞥这个基本算得上是一齐长大的哥们,没什么反应,“如果再求婚,你算是第三个啦。”

他笑,知道我自蛹化以来,已莫名其妙的遭来了两个男人的求婚,下文当然是没有,听到时倒乱感动一把的。

“我爱你。”他说了第二遍就拖着我往书房迈开步子。

顺着他的力道走,笑呵呵,“我有小肚子了。”肥肥的,像怀孕了两个月。

他回头咧嘴而笑,“所以我只是说说。”

哈!多无耻的男人。不过我喜欢。

巴住书房里最舒适的大皮转椅,开始软趴趴的看那本《看图学英语》,买来一月有余,目前只读到第四页。

他坐在电脑前,舒服的丢来汉译英的问题,“枕头。”

很不要脸的回答:“忘了。”

他笑,低沉而浑厚的声音是我作为寻找未来丈夫的标准之一。“我爱你。”

“那你的网友都要高兴死了。”他一上网就对所有的网友宣称我是他的女人。翻个白眼,我是女人吗?顶多算个未确定进化方向的变态中品种罢了。

打了个大呵欠,光光的把脚翘上书桌面,晃着。这样的动作只敢在他面前和另一个家伙面前做,我娘看了都会晕倒。

“你说,你的脚只能你未来的夫看。”他的口气漫不经心的。

收收脚趾,“唔,是有种放纵的感觉。”伸个懒腰,看着不熟悉的单词,有点困,“为什么要说我爱你?”

“因为只能说说而已。”

“以前干嘛不说?”懒洋洋一同与他打屁。

“我怎么可能爱上同性?”他的眼神透过玻璃镜片有丝鄙夷。

困困的笑了,“兄弟,我现在也没完全是女人啊。”只是好奇而试着作个女人罢了。

他考虑一下说法,“快感,说我爱你时,会有快感。”

马上默念,“骗子!”当我白痴啊。

他侧过头,发型是刚修理过的板寸,也就是毛毛头,很怪异适合他装深沉。“你觉得我爱你是什么?”

拿不准,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啊,“礼貌用语。”看小说,也写小说,所谓意境加言语的确是个“爱”,但“我爱你”这三个字顶多就是句招呼而已,“用于达到某写目的的修饰过用语。”

他摇头而笑,“我可不苟同,你这个没睁开眼的家伙,白白浪费那几个小男生了。”

瞅他那么得意,索性丢了书本,连椅子一同拖拖到他旁边。“你呢?多元化的女人下来什么感觉?”

一只大手捏住我的鼻,“就你最让人放心却不放心了,小变态。”

拍开他的手,没好气,“谢了。”他明知道我讨厌别人碰鼻子。

所谓我爱你,其实也无非是一句主谓宾,你爱我吗?一个设问句,然后用主谓宾来回答,证实发问者的受重视程度依旧维持在同样等级or更胜。

瞅着他懒懒的放松样,脱口出来:“你真的爱我?”

他一怔后笑了,狂妄而自大,“我当然爱你。”

听着他的笑声,托住下巴,咧嘴干笑,上当了。

Acome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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