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金露坠(骨科h)--故友重逢

正文 金露坠(骨科h)--故友重逢

任缓转身回去了。

任迟在她身后一言不发,她没看见自己那一向淡定自若的哥哥也红了眼眶。

任缓开门后见到金雪梅正坐在客厅,一见她就皱眉:“这么晚了你出去干嘛?还穿个睡衣,女孩子多危险。”

又见任缓眼眶通红,一怔:“怎么了?是谁找你,怎么还哭了?”她声音温沉下来:“你眼睛不好,不要情绪激动,不要哭,你忘了医生说的话了?”

“我没事。”她挤出一个浅浅的微笑,“是哥哥找我。”

“迟迟回来了?那他怎么不回家?”金雪梅急了,站起来就要去窗台望,“他走了没?”

“他走了,妈。”任缓忙说。

金雪梅有些失落得坐回沙发,抱怨道:“孩子长大了,就留不住了,唉,都多久没回家了,现在到了楼下,都不上来。”

任缓心口有些疼,上前抱住金雪梅,脸埋进她的胸怀:“妈妈,还有我呢,我不嫁人一直陪着你。”

妈妈太寂寞了啊。

她又想起任群书和与佩佩的琴瑟和鸣,想起小时候任群书不在的那七年,想起自己去留学的五年,妈妈自己一个人在家,是什么样的心情。

眼睛又有些疼了。

“别说傻话,”金雪梅叹口气,怜惜得摸着她的头:“你们都是我最大的骄傲,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你们都能过得好。再说我姑娘这么漂亮,要是整天陪着我这个老太婆未免亏了。”

“妈妈听说你谈恋爱了真的很开心,我还记得你高中做手术前一天,你那个小男朋友不见了,你在马路上哭得有多伤心,我和你爸、你哥三个人都拉不住你,那个时候我真怕你受不了这个打击。还好,一切都过去了。”金雪梅想起往事,心口也疼了起来。

幸好、幸好——总算是过去了。

她最心爱的女儿啊,真的受了太多苦了。

任缓骤不及防听见过往,那种尖锐的刺痛感几乎是瞬间击穿了她的心脏,时隔多年,这种痛苦竟然半点没有消散,只需要不经意的几句话,就能再次洞穿她的灵魂。

她浑身发冷,几乎僵在了金雪梅的怀里,喃喃说着:“是啊,一切都过去了……”

其实从没过去不是吗?

***

罗崇止作为一个标准的纨绔子弟无业游民,非常完美得执行了他的男友职责,每天准点来接任缓下班,每次同事目送她离开,都会满含艳羡:“缓缓,你男朋友真的好帅,对你好好啊!太让人羡慕了。”

任缓总是笑眯眯得点头附和:“他真得很好。”

女同事一脸不忿:“你这么炫耀是讨打知道吗?”

罗崇止开着不知道哪个狐朋狗友处借来的豪车,十分拉风得每天停在工作室大楼下,倚着车等她。再冷也是一身休闲西装,不打领带,眉目含情,朗朗生辉。刚看见她出大楼,就招手喊她:“Alice!”

任缓也笑着冲他摇手,一路小跑过去。

待她走近了,他就极有绅士风度得给她开车门,在一众注视下呼啸而去。

任缓坐在车上,看着他开玩笑:“你在英国这几年,学业上没什么建树,倒是把英国人的绅士风度学的很到位了。”

“你还说我呢,你在英国学的土木工程,我还一直说想看你毕业后进工地的样子呢,没想到你假模假样的来做了摄影师,你可以的呀!”罗崇止也调侃她。

握着方向盘的手过来抓着她放在膝盖上的手摇晃了两下,牵起来吻了一下,“今天是我们三周年,你还记得吗?”

任缓微愣,她忘了。

然而她等她反应过来,不动声色得笑着摸了下他的脸:“当然记得了,三年前的今天,是我和你表白的。”

罗崇止大笑:“我看着那么乖的一个女孩子在那么多人面前走过来,直勾勾得盯着我,我还以为我什么时候睡了你自己不记得了呢。我还记得当时你很直接得说‘Claude,我喜欢你,做我男朋友,好吗?’真把我吓一跳!”

他还在回味:“我不是没碰见过直接大胆的女生,你知道那些洋妞都奔放火辣得不行,在酒吧二话不说直接抓着陌生人就亲的都有。可是你啊,看着就乖乖的,平时也不和学校华人圈的人混,安安静静独来独往,我就想知道,什么样的人会反差这么大呢!”

所以他片刻的惊讶后,就安之若素得接受了这个“女朋友。”

“你知道我们那个圈子里的人之前偶尔会提到你,都是说,有个美国黑哥们迷恋一个中国女生迷恋得不行,神魂颠倒,到处说这个女生充满东方式的神秘,像个女巫还是精灵什么的,到处说,怎么表白都被拒绝,郁闷得不行,在酒吧逮谁和谁诉苦。”罗崇止眉飞色舞:“后来我们在一起了,有次酒吧碰见那哥们,还非要和我喝一杯,真逗!”

任缓也忍不住笑,看着罗崇止晶亮的眼睛,这么大的人了,有时候还总是充满孩子气,有着不可理喻的天真,她的心不禁变得温柔,心里有些酸酸的。

“崇止”,她忽然叫他,难得一见得认真说道:“回国了就别叫我Alice了,小城市,听见了让人笑话死了。”

“你不也叫我‘Claude’么?”他不以为意:“叫习惯了而已。”

任缓转过脸去,看向前方开过的车流,轻声说:“以后不会叫了,以后你都是罗崇止了。”

她心底微微叹息了一声。

***

天气越来越冷,很快进入了十二月。

游山地处南方,空气湿冷,任缓也忍不住裹上了厚厚的冬衣,每天用围巾帽子口罩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

一场寒流过去后,骚包得不行的罗崇止终于在一场感冒后不情不愿得套上了任缓给他买的毛衣,每天都能听见他的抱怨:“这是什么鬼地方这么冷,每个人都穿的像是狗熊一样丑。”

任缓总是笑着安慰他:“穿多少衣服也无损你的英俊潇洒,你看刚过去那两个女生还一直偷瞄你呢。”

罗崇止近日来不知道在哪儿忽悠了一个老板进了一个公司做起了经理,也不知道找的什么门路。任缓了解他,虽然他大学学的金融,但是就他那醉生梦死的留学生活,能毕业已经不可思议,指望他学到什么东西是不大可能的。大概他最拿得出手的就是一嘴因为泡洋妞而练出的流畅口语和那一副好皮囊了。

得亏他是个富二代,不然整天游手好闲,任缓也免不得为他发愁。

日子过的平淡而温馨,两个人的工作都不忙,除了工作就是整日腻在一起,比热恋期还缠绵许多。

罗崇止租了一个精品公寓,任缓偶尔会留宿,却坚决不肯搬过来,她说她要多陪陪妈妈,她一个人在家太孤单了。

这个理由实在是太冠冕堂皇,罗崇止虽然抱怨也只好乖乖听话,偶尔缠着任缓周末过来给她做饭。

任缓唯一觉得有些别扭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巧,诺大的游山市,罗崇止的的公寓和秦彦之任迟的公寓,居然在一个小区。

只是幸好,没有碰见过。

***

这天任缓所在的工作室接了网上一对情侣的单子,要拍一组情侣写真。

这对情侣在上午十点依约过来谈细节了。

作为摄影师的任缓见到那对情侣时大大得愣住了。

“任缓!”那女生惊喜得蹦过来:“好久不见了!”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