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快穿之面首三千--第十四章 昭阳如我

正文 快穿之面首三千--第十四章 昭阳如我

明月的忠犬属性,叫她不论此时如何惊讶,都还保持着高度的职业水准,先出去对外头的下人道,长公主今日走了山路身子乏累,现下便要沐浴。待得安排了洗澡水,又以公主疲惫为名将人尽皆赶出去,才服侍着宋昭阳坐进浴桶。

“殿下。”明月执着一块纱巾,给她擦洗着身子,瞧着她雪肤之上,尽是吻痕,声音都有些哽咽,“裴玄不过一介臣子,如此,欺人太甚!您,何不给陛下写信,叫陛下严惩于他!”

宋昭阳听着小婢女的话,却是笑出声来,缓缓道:“写信给父皇,这事驸马不就知道了?”

“陛下即便问罪,也定会寻其他的理由啊。”明月不解,手上却不停,瞧着她虽是一身吻痕吓人,可其实身子倒还算干净,倒是心中也舒坦一些。

“傻丫头,本宫写往京城的信,哪一个不是先叫他们看过,才到的京城。收信的人,都不知是第几个看到信中内容的。”

“殿下。”明月这回真的是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您,真是…”那可怜两字,她却是说不出口,皇族再是如何,都还轮不上她来折辱他们的这份尊贵。

“傻明月,这便是,你不知男女情事了。”宋昭阳被热水泡的浑身舒泰,不由得发出一声呻吟,那声音柔媚,落在明月耳朵里头,只觉得同往日她与郑明轩欢好时的声音颇为相似,都有种让人软了骨头的醉意。

“你可知,女人与男人一般,做这事都是为了求乐子。”宋昭阳瞧着小婢女的模样,倒是好笑,转个身趴在浴桶上,露出一张芙蓉面,“当然,除了乐子还能得到些旁的。你可知道男人与女人何时最亲密?就是燕好之时,水乳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凡是有过情事的男女,相处起来,总比旁人多些亲昵。”

“我与驸马是夫妻,做这档子事,你觉着天经地义。而我与裴玄,今日之前,只是君臣,做这档子事,你觉着是他以下犯上。”

“可我觉着,都是一样的。不过是一对男女,对彼此有了欲望,又纵情享受了欲望。说句实话,比起与驸马欢好,我倒觉着与裴玄更多些新鲜感。”

明月的认识,被她三言两语便击中。长公主原先虽也是任性妄为,可对驸马到底一片痴心,旁的男人自然不会理会。可是今日,她口中说出的话,以及对男女情事的洒脱随意,倒像是,被驸马伤到了?

思及此处,她觉着自己想到了点子上,便道:“殿下,可是内卫与您说了什么事情,驸马莫不是背着您做了什么吧?”

“差不离,还做的是大事。”宋昭阳轻轻一笑,却不多言。

“殿下,殿下贵为长公主,是天上地下头一份的。”明月的忠犬属性再次熊熊燃烧,“前朝,前朝可有许多面首三千的公主们,您,这么好,驸马若是真的做了对不住您的事,您,奴婢支持您!”

宋昭阳被她这转变惊呆了,面色颇有些古怪,道:“巧了,裴大人也说要与我做对长久姘头。本宫,答应了。”

宋昭阳因着疲惫,连晚膳都未用就直接歇下了,明月在她睡熟之后,却是受到裴玄送来的药膏,说是消肿化淤,便也为宋昭阳里里外外地都涂了遍。

于是第二日早膳时郑明轩才见到自个的妻子。不过一夜未见她,他却觉得相思难熬,上来便扯住她一双小手,道:“昨日可是累坏了?我遣人问,说你晚膳未用就睡了,甚是担心。”

宋昭阳仍是娇娇俏俏的一笑,道:“明轩哥哥不是都说了,我身子娇,惯少走动。不过,歇了这一夜,已然好了。”

“若仍是乏累,今日文会你也不必去看,回去歇着就是了。”郑明轩给她盛了碗粥摆在面前,“瞧你这脸色还有些不好,我着实担心。”

“明轩哥哥,这文会三年才一次,我辛苦上来便是为了去看,哪有不去的道理,若是不去,这山爬的才叫亏。”宋昭阳知道,在郑明轩心中,原主素来对这些都是不感兴趣也不需要感兴趣的,可她却不同。

裴玄正对着宋昭阳而坐,喝粥的姿势优雅,又没有一点声响,尽是一副世家公子的好仪态,却是不动声色将二人互动放在眼里心里。

他只觉着郑明轩那一双手颇为碍眼,可偏偏二人乃是夫妻,拉拉小手咬咬耳朵,也不算是失礼。宋昭阳漂亮的小脸上,更是挂着温温柔柔的笑容,瞧不出半点被旁的男人操了穴后面对自己丈夫的愧疚。

这等冷心冷情偏有放荡不拘的女人,裴玄心中有些翻滚,这恩爱夫妻青梅竹马,于她自己而言,多半也不过是个面具罢了。可这样想着,裴玄倒能确认她并不真的爱着郑明轩,这个事实,使他心头如释重负。

这早膳用的颇快,待漱好了口,前头正好传信,只道诸位士子皆以到场,邀请他们四人移步共叙。

白马书院素有“白丁鸿儒,同座论道”的传统,因此今日文会的一百士子,皆不问出身贵贱,只以才名评断。所谓的评断者,也非权贵,而是士子之间相互评价,具体的规矩便是众人文章写好后封住名字悬挂于庭中,每人可选择这其中最好的十篇,将编号誊抄便可,最终得票数最高的三十人,便可成为今年白马书院的学子,在此免除一切费用的读书。而往往,前十名都会一日之间名扬天下。

因此,今日坐在首座的一众达官贵人倒成了真吃瓜群众。今日盛会便在重阳,书院现任山长笑呵呵地说了几句,便公布题目。只道九九重阳,登高远望早成习俗。极目远眺,或是登山登楼,皆为瞧的清楚明白。故而,半个时辰内,便以登高为赋。

宋昭阳与郑明轩并肩而坐,脊背挺直,目光盈盈地望着下面众人奋笔疾书的模样,任谁不经意间抬头,都会被这位素来以美貌着称的长公主的风姿所惑。

在思绪放空之际,她想起若干年前陆与翊在某个深夜里,在自己耳边说过的话。

他说,“女人的美丽,有时是装饰品,有时是武器,有时更是某种欲望的具象化。但最高级的美丽,永远是象征。”

“象征着一个时代的伟大,象征着一种精神的强悍,或者仅仅象征着某个人的成就。”

就在这一刻,面对着年龄各异,却都穿着青衣的士子,在这个代表着大燕王朝文化事业最高水平的书院,她忽然懂得了这句话的含义。

在郑明轩讶异的目光中,她站起身来,款步走下台阶,绛红色的衣裙,划入青衣之中,竟叫在场的人都为之吸引,在恍惚中感受着这惊人的美丽。

这是,盛世的美丽,是这美丽的时代,最高的象征。裴玄的目光清冽,却又饱含情愫。他已然猜到她要做些什么,于是以目光示意山长,待他凑近,便在他耳边低声说话。

山长反应极快,在她在学子之前站定之时,便也有一张书案被放置在她的面前,她的目光不着痕迹地划过裴玄,眼中的感激,叫裴玄如同被暖流包裹,只觉得每个毛孔都向她敞开,如在云端。

她执起毛笔,以左手拉住宽大的衣袖,露出一小截手腕,右手悬腕握笔,微微压低身子,姿态优雅的仿佛临水照影的仙鹤。她的笔落在纸上,却是发出一声极浅的笑声,在这寂静的场上落入每个人的心中。

“时辰不早,怎么都不动笔了?”

一众人似梦中初醒,皆有些惭愧的低下头,奋笔疾书。上座的郑桢,神色间的意味颇耐人寻味,笑着对自己仍旧有些呆楞的长子道:“他们赵家人,最大的本事,就是讨人喜欢了。昭阳,更是如此。”

“长公主本就是皇室贵女,大燕明珠。昭阳光华眩目,世人仰望,实属寻常。”裴玄坐在郑桢的另一边,听着他的话,虽知自己不该插言,却仍是笑意盈盈地道。只是他笑容一如往昔云淡风轻,叫人瞧不出半点破绽。

“裴大人亦是仰慕殿下?”郑明轩却直觉着对他这话并不舒服,说出来的话,亦是有些刺人。

“世子言重了。殿下为君,我为臣,臣子衷心拜服,乃天经地义。仰望殿下者不计其数,可能仰慕殿下的,不过您一人。”裴玄仍旧说话如滴水不漏,心中却暗戳戳又在郑明轩头上记上一笔,死字不过六画,他相信郑明轩轻轻松松就能攒下。

而这一边,随着宋昭阳的下笔,属于赵欢颜的字迹开始出现在宣纸之上,比之一般女子字体的纤细精巧,赵欢颜显然更要流畅许多,折角随意却有序,字迹精致而不呆板,叫宋昭阳都喜欢的很。谁能想到,这样好的字,后来竟只是日日抄写佛经,写下蝇头小楷的时候,赵欢颜的心里该是何等压抑,宋昭阳刹那便感同身受。

“铛...铛…铛”三声清脆的罄声响过,一个时辰已到,众人也停下手中笔墨。白马书院的西席将纸卷依次收集,在一旁封住名字,而后随机地挂在早已准备好的高大木架上。

“本宫的这份,便不要封了。”宋昭阳笑着对山长道,“时间有限,未能写篇文赋,只是有感于今日重阳,做了一首诗罢了。”

“不知在下与在场诸君,可否有幸一观?”大燕立国不足百年,骨子中还存留着尚未消弭的浪漫,民风也因此较前朝开放许多,贵族女子也多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宋昭阳如此的行为虽说有些放肆,可并不为过。

“请。”宋昭阳微微一笑,便翩翩然让开了位置,走回到原处,在郑明轩几乎是灼热的眼光中坐回原处。几乎是一坐下,郑明轩便拉过她的小手,紧紧地攥在手中。

“明轩哥哥?”她声音很低,试探着问他,男人却破天荒地没有与她说话,只是紧抿着唇,用大手将她的小手整个包起。

她又瞧了他两眼,便也由着他去,脸上笑容明媚,华丽的绛红色衣袍穿在她身上,不显妖媚,却是明艳不可方物。

“我不喜欢你今天这件衣裳。”郑明轩的语气不好,可声音还是压的很低,只有两个人听见,“别问我为何,没有为何。”

这下郑明轩倒是将宋昭阳想说的话也堵在了口中,她无奈地瞧他一眼,而此时下头却是一阵惊叹而来。

“殿下,真是才华冠世啊!”有些上了年纪的山长激动起来,连小胡子都有些颤动。这一幕倒是在宋昭阳的计算之中,毕竟穿越女主的套路都是这样的,

白马书院的山长是当世头号的大儒,听他如此,更交互相瞧着彼此文章的一众士子,心中好奇。山长倒是善解人意,便将那诗大声地念了出来。

“江涵秋影雁初飞,与客携壶上翠微。尘世难逢开口笑,菊花须插满头归。

但将酩酊酬佳节,不用登临恨落晖。古往今来只如此,牛山何必独沾衣。”

果不其然,这话音刚落,在场便是一阵窃窃私语,这等笔尖纵意,与眼前这个明媚而骄傲的公主,霎时重叠。

郑明轩瞧着自己身边的妻子,心中却不知为何散发起挥之不去的寒意,她是第一次,与自己如此的遥远,遥远的叫自己都有些陌生。

裴玄却是当先拍起掌来,众人这才恍然如梦初醒,也随着他一道拍掌,声音很响,倒是真挚。

宋昭阳有些羞涩地朝着裴玄点了点头,又瞧着山长道:“先生过誉了。不过是,有感而发罢了。”

“殿下随意之作,便是足堪传名千古的佳句,更叫我等叹服。”山长说完话,竟是朝着她深深一揖。

不同于面见皇室的礼数,这个礼,是全然将她放在了与自己对等的文士的身份上,宋昭阳亦为这心意而有些感叹。而他身后的青衣士子,亦是随之一齐向她行礼,

她将手猛地从郑明轩的手中挣出,也站起身来,对着场下诸人,深深一福,当作回礼,连眼角都有些激动的泛红。

尽管这诗句是她偷来的,但这个场景,无论与她或是赵欢颜,都是此生第一次,得到了超越容貌之外的,真正的肯定。

那一日后来是何人居上,后世人已然模糊,但于他们的口中,那一日的长公主却是百年后仍旧清晰。

她在日光中向士子回礼,秋阳灿烂,不如,昭阳似她。

目光回落的时刻,她心中忽然生出一阵感慨,赵欢颜的设定其实完全可以做大燕第一玛丽苏啊,奈何,郑明轩这个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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