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良人(骨科)--1

正文 良人(骨科)--1

如果没记错,那一年我应当二十来岁,正是我离开桃花镇的第八个年头,酒精烟草吞噬了我大部分理智,叫我时常昏昏欲坠。

尽管这样,周朗也没能拗过我。

地下赛车场人头攒动,终点的赌注无非钱财,我顶不缺这些,或者说周朗不会短了我这些,可我偏偏要赌。

座驾是周朗的常胜将军,他坐在副驾,点了只烟,浓黑夜风呼呼啦啦吹过,烟便也划过黑暗,像一条银河,熠熠闪光。

我爱星,因此散漫的目光追随烟雾而去,他微微侧来俊美面孔,一点也不担心我早松开方向盘的手,只轻笑一声,唇贴上我,将烟渡与我。

苦涩。

我捧住他的脸,含住他口中似银河的烟,车子甩头摆尾,我们没有害怕,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兴奋。

死亡才能让人感知生命。

不出意料,我们赢了,一叠叠红钞撒进人群,人们哄抢,我和他立于山顶,冷冷注视这人间蝼蚁。

当夜我们星空下做爱,我跨坐在他腰间,上下起伏,欲望已刻进血液,我只盼他更深更重,但是他从来如观众,手拄在椅,托着下巴,望我可悲欲相,我含住他的手指,一如含住我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的性器,极尽媚态。

没一会儿,这人的模样又变了,他涨红脸,捧住我的臀,头埋在我的胸口,腰间一下下使劲,轻声唤我“眠眠”。

白光炸裂之际,我似乎又望见故乡那干净少年,立在光中,朝我微笑。

我永远记得桃花镇盛夏,树下藤椅上,初成长的少年肉体,因体力活而微显的肌肉线条,几根青筋河流一般,连接肉体的蓬勃。

往往这时,阿森会挪开手,翻侧过身,搂住我的腰,声音是小憩醒转特有的沙哑:“盯着我做什么?”

我虫似的拱进他湿热的怀:“我想咬一口你。”

一阵闷笑:“咬吧。”他把胳膊伸来,继续闭眼假寐。

我微微凑近,绕过胳膊,轻轻在他柔软的唇上舔了一下,夏天的缘故,他的唇也热气腾腾,我的舌尖仿佛被灼烧。

阿森“腾”一下惊坐起来,吓得小黑犬以为那些坏家伙又来了,低吠着,我觉得阿森比小黑好不到哪里去,他僵硬地撑起身子,脸红红的,看也不敢看我。

我想道歉,阿森却比我快一步:“眠眠…也这样咬过别的人吗?”

旁人都说我和我妈是脏婊子,不跟我玩,只有阿森对我好,我也只想讨阿森的欢喜,于是我老实摇头。

阿森长长吁出一口气,伸手来摸我头顶:“乖,以后不准这样随便咬人。”

“那阿森呢,可以这样咬你吗?”

他又是先前那副样子,缩回手,连耳朵都红了,“可以,阿森很喜欢。”

阿森喜欢,我就开心,因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臭味相投,这是别人给我们的评价,龌龊一点,说我是阿森的童养媳。

每听至此,阿森都会皱眉,挥舞拳头叫他们别放屁,我倒是没什么意见,我喜欢阿森,做他媳妇有什么不好。

我们打光屁股的年纪就玩在一起,可等我妈和我被他们骂婊子,阿森妈妈就不让阿森跟我一起玩。

妈会在背后啐一口:“都是下三滥的命,谁也别瞧不起谁。”

我讨厌她这样,不敢责怪骂她婊子的人,却要骂无辜怕被牵连的人,我讨厌,却不能怪,我甚至只能感激她,哪怕我到十八岁都以男孩面貌示人,她到底保护我养育我。

阿森摸摸我的头,说我能这样想再好不过,阿森的父亲也很早就去世,他妈妈拉扯他长大,可阿森比我出息。

十岁捡破烂贴补家用,被那些老家伙追着打,打得鼻青脸肿,我一边给他涂红药水一边哭,他反过来安慰我,不知从何处变来糖,糖纸在阳光下五彩斑斓,彩虹一样,糖也甜,甜到心里,我咬下一半,另一半给了阿森。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嘛。”

阿森笑了,即使被打成猪头,也不影响他的好看,头发软趴趴,半长刘海遮住额头,我再没有见过比他眼睛还要清澈的,恍若一条小溪,淙淙流过,望进去,便得到洗涤,因此,他一笑,好像整个桃花镇的花都开了。

这种美貌在腌臜的小镇有时是危险的。

十三岁的肉体柳枝般抽高,我还是个肉乎乎的孩子,阿森却一夜间变成大孩子,拳头硬邦邦揍在欺负我的孩子身上,面对我,又展露出柔软的手心。

我是心安的,我整个童年的安全感都源于阿森。

可是阿森也只是个孩子,面对孩子尚犹可,面对恶心猥琐的老男人呢?

我们被堵在巷尾,墙后是一条河,墙前一个满口黄牙的成年发福胖男人对着阿森喷出浊气,他被揍得一脸血,心里还想着我,让我爬墙快走,不要管他。

我一头栽进河水,顾不得秋风吹过泅湿衣服带来的颤栗,连滚带爬跑到家中喊妈,她在房里哼哼唧唧,还有男人粗吼着让我滚。

我抽了一把剃骨尖刀满是绝望地冲回巷子,这会儿哪有什么阿森,除了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昭示着刚刚的争斗,什么都没了。

阿森会被那男人拖去哪里,会被怎么样,我想都不敢想,一边嚎啕大哭一边握着刀在周边逡巡。

我的阿森,什么都分我一半的阿森,今天,我把这辈子所剩无几的好运全都给你,你一定活着好不好。

也许是老天听到我的祈祷,我在不远处的田埂上发现了他,他衣衫褴褛,嘴角滴血,我冲过去只敢围着他低声呼唤,声音颤得不行。

眼泪啪嗒落在血污,他睁眼,见是我又扯出笑:“别怕,眠眠,以后他不会再来欺负我们了。”

我不知道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几天后镇里人在河里发现了已经泡得巨人观的男人尸体,据说脑袋后面有个大口子,下面那物被咬成两节。

阿森只断了三根肋骨,在医院打了石膏就住回家。

“哪有那么多钱住院呢?”他嗓音嘶哑。

我自告奋勇来照顾他,阿森妈妈虽然不喜欢我和他来往,但是大人的不对盘,没有过多影响她对于我对阿森献殷勤的厌恶。

妈气得直骂我赔钱货,我真想回一句“如果不是阿森,我早死了”。

我给阿森喂粥,吹冷一点,再喂进他嘴,他的手没有断,我愿意喂他,他也从不说自己来。

我只知道我们很有默契,原来是这时候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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